1.提单(即提货单Bill of Loading,缩写为B/L)
2.发票(Invoice)。与普通发票的概念不同,外贸中的“发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该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装箱单(Packing List)。自己制作的列明该批货物体积、重量及包装情况的一份署名文件。
4.其他说明货物情况的文件,如证明货物品质的检验证书,证明产地的产地证书等。
全套单证中,以提单最为重要,因为它是货物的所有权证明,是具备国际公认的法律效力的物权证明。发票和装箱单可以自己缮制。其他检验证书、产地证书等等则根据货物的特性和买家的要求,由相应的国家机构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等,或双方认可的组织机构如民间检验公司,货运公司等出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外贸操作员经手买卖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叠纸片。因此一个外贸业务员完成一笔交易,而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货物的模样,一点也不奇怪,他只需谨慎处理好那叠纸片即可。
不难设想,因为贸易多数时候是凭单据而不是实物交易,因此即使货物本身完美无缺,而单证有瑕疵,比如数据上的错误缺少一份相关证明文件等,则很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反过来,即使货物有问题,而单证齐全,仍可以初期顺利交易。
当然,这带来了一些风险,比如伪造单证进行欺诈。不过欺诈本身在世界各国都是犯罪行为,自有相应的追究措施。总之,单据在外贸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建立起“外贸实际上就是买卖一套单据”的概念,对于理解国际贸易中很多特殊的、专业性的操作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