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修改申请书[Application for Amendment Letter of Credit] 开证申请人在修改信用证条款时向开证行提交的书面文件。申请书的内容须写明原证的受益人、金额、编号等,并详列各项所需修改的内容及修改书应以什么方式发出。修改的费用一般按次收取,另加电报费或邮费。如信用证需延长效期或增加金额,则按开证行费率表的开证费用追加。
信用证修改证实书[Confirmation of Credit Amendment] 证实电报修改信用证内容的书面文件。见“信用证电报证实书”。
信用证的展期[Extension of Credit) 开证行通过对信用证的修改延长信用证有效期的行为。信用证的展期包括展延装运期限和展延信用证有效期限。一般的修改对二者同时展延。在对信用证展期时,应该注意的是,展延信用证有效期限时,应同时展延装运期限,因为最迟装运日期的展延并不因信用证有效期限的展延而顺延,同样修改中只展延了装运期限,并不意味信用证的有效期限也相应得到展延。如果修改中展延的装运期超过了有效期,应要求开证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