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Q术语的中译名为目的港码头交货,其原文为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术语成交,一般由卖方在约定目的港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和支付关税,损税及其它有关费用,将船上货物卸到码头上并交付买方,履行其交货义务,卖方应承担因交货而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买方则承担卖方在目的港码头交货后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采用DEQ术语时,驵 常在DEQ后加注“Duty Paid “(关税已付)字样,但是,如当事人希望买方办理货物进口手续并支付关税,同在DEQ后应加注“Duty Unpaid”(关税未付)一词不达意,引外,合同当事人要求排除卖方承担货物进口时征收的某项费用,(如增值税)的义务,则应加注“Delivered Ex Quay v. A.T.Unpai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目的港码头交货,增值税款付)DEQ术语如同DES术语一样,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按DEQ条件成交时,卖方应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如卖方不能直接邓得进许可证,在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的情况下,卖方可要求买方协助,以间接取得这些证件,如卖方汉有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就不应采用DEQ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