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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下物流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日期:2015-01-23]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过程一般都包括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物流是信息流和资金流最终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物流传递速度跟不上信息流、资金流速度,电子商务的优势是体现不出来的。在我国,由于物流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跟不上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以致形成了配送瓶颈,物流配送的滞后,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与传统的物流实现方式的矛盾已变得越来越尖锐,“成也物流,败也物流”已成为电子商务企业首要把握的重要原则。

  一、我国电子商务物流的现状1.物流需求快速上升,增幅高于经济增长

  1.物流需求规模增速明显

  国内外物流发展的经验表明,物流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GDP年均增长约10%%,经济总量首次超过10万亿人民币,从而构成了强大的物流需求。统计表明,自1991年至2002年,反映物流需求规模的全社会物流总值从3万亿元上升到23.3万亿元,增长了6.7倍,年均以20.4%%的速度增长,大大高于同期GDP15.4%的年均增速。

  2.物流固定资产投资加速,物流基础条件继续改善

  国家对基础建设的投入加大,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物流基础设施近年来迅速完善。从1991年至2002年,铁路营业里程从5.78万公里上升到7.19万公里,年均增长2%%;公路里程从104.1万公里上升到176.5万公里,年均增长约5%%;内河航道从10.97万公里上升到12.16万公里,年均增长约1%%;民用航空线从55.91万公里上升到163.77万公里,年均增长10.3%%;民用货用汽车拥有量从398.62万辆上升到812.22万辆,年均增长6.7%%;铁路货车拥有量从37万辆上升到46万辆,年均增长2%%。

  3.网络信息通信设施发展快

  2004年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移动通信国,第二大互联网用户数量拥有国。光缆总长225万公里,数字微波线路6万多公里。

  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法规政策,这些法规政策对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

  虽然近些年我国物流产业发展迅速,但是离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是:

  1.现代物流观念比较薄弱,物流人才匮乏

  企业主要在坚持自我服务的前提下,以改革企业现有的物流组织结构和流程为主,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一系列物流活动主要依靠企业内部组织的自我服务完成。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需求还不多,远未形成应有的市场规模。严重的重复建设和地方割据现象,管理混乱和地方保护主义使设备及人员利用极不充分,造成了巨大的资金闲置和浪费。

  《北京物流蓝皮书》的主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就北京物流人才来说缺口就达20万,这就根本无法为新的物流体系的建立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成为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巨大障碍。设置物流专业和课程的高等院校很少,物流在职人员的职业教育更是贫乏。而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需要大批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理论的复合型人才。

  2.物流基础设施落后,重复建设严重

  由于没有一定的标准准则约束,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出现了大量重复建设项目和众多不同的标准,物流标准化建设滞后。物流装备标准、器具标准和基础设施标准不统一。一是各类运输装备标准不兼容。二是物流器具标准不配套。三是物流基础设施不规范。物流标准化建设的严重滞后,造成了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

  3.物流信息化程度低转

  从总体上来看,由于网络还不够普及、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以及基础设施的滞后,我国物流信息功能不够完善,除了POS和条形码技术外,其他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物流信息分散,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形成了大大小小的“信息孤岛”。
4.物流专业化服务水平低,综合集成协调能力差

  目前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只能简单地提供运输(送货)和仓储服务,在流通加工、物流信息服务、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等物流增值服务方面,尤其在物流方案设计以及全程物流服务等更高层次的物流服务方面还没有全面展开。物流企业缺乏必要的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程,经营管理粗放,很难提供规范化的物流服务,服务质量较低。

  全国人大常委张皓若指出,目前我国物流设施的空置率高达60%%,仓库的利用率不足60%%,物流资源浪费十分严重。并且,由于国内各种大大小小的物流企业缺乏相对综合的协调管理机制,以及现有的传统体制又造成条块分割,难以协调。最终使得物流综合协调能力薄弱,形成了对现代物流发展的约束。

  5.发展现代物流的法制环境尚未完善

  我国现行的有关物流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法律,主要有铁路法、海商法等;二是行政法规,主要有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海港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等;三是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规章,主要包括关于商业运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没有统一的法律约束,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

  二、适合我国国情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综合物流代理系统

  基于国内的上述物流现状,如何在不重复建设的基础上,利用现存条件,通过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有效整合物流资源,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结合国外先进案例,发现基于Internet的综合物流代理系统正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案之一。

  综合物流代理,是第三方物流的模式之一,即由一家在物流综合管理经验、人才、技术、理念上均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对电子商务交易中供求双方的所有物流活动进行全权代理的业务活动。

  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经营综合物流代理的主要思路是:不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将主要的物流服务工作委托他人处理,注重建立自己的客户营销队伍、物流管理网络和物流信息系统,提高自身的物流综合管理素质;实行特许代理制,将协作单位视为自己的战略伙伴,进一步可将其纳入自己的经营轨道;公司经营的核心就是综合物流代理业务的协调、组织、控制等管理工作,并且注重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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