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注册登记
(一)申请企业从我局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原产地证明申请人注册登记表》;
(二)将注册登记表填写完整、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随附资料一并交与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窗口,随附资料如下:(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北京地区生产的产品须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并附原材料采购发票复印件;
5、异地产品需要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
6、法人和申报员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资料;
8、注册费500元。
(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后安排人员对需要核查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四)检验检疫机构在2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注册手续(现场核查除外);
(五)检验检疫机构颁发《产地证注册登记证》。
三、购买安装经国家质检总局授权认可的企业端申报软件,产地证签证须在网上电子申报签证。
四、在产地证窗口购买所需空白原产地证书。
五、货物出口前,申请人通过企业端申报软件,网上申报原产地证明。待收到正确回执后,打印出申请书和原产地证书。申请单位的产地证申报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并交纳签证费,所附单据要求如下:
(一)企业端打印完整的《原产地证明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三)原产地证书申请栏由注册的申报员签字,且每页加盖中英文印章;
(四)出口发票、装箱单为正本(不得涂改)并加盖印章;
(五)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需填写《产品成本明细单》;
(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和经第三国转口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需附提单;
(七)异地产品须提交《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八)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签证收费标准:a、FORMA/E/F/亚太证书/中巴证书等:40元/份;b、CO:35元/份。
申请单位申办人员须为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产地证申报员,其他人员恕不接待。
六、注册年审
注册单位自注册之日起满一年,需办理年审手续,年审手续及随附资料除遵照注册登记的要求之外,申请单位还需填写《原产地证明申请人注册登记表》并附产地证申报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等资料。审核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在其《产地证注册登记证》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逾期未年审或审验不合格单位,将暂停其申办资格。凡没有申报员的单位以及不能提供异地产品《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正本的单位,年审将无法通过。
七、注册变更
申请单位注册内容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手续,申请单位填写《原产地证明申请人注册登记表变更表》(此表可从网上办公栏目下载),并提交相关资料,相关随附资料见上表。
变更或增加临时资格申报员的,还需填写《产地证临时资格申报员申请表》(此表可以从网上办公栏目下载)一式两份。
八、申报员变更注册单位
申报员变更注册单位,需要办理注册变更手续,申请人填写《产地证申报员注册登记变更表》(此表可以从网上办公栏目下载),并交两张一寸同底版照片,同时退回原申报员证。
九、申报员换证
产地证申报员证有效期满的,需要换领新证。申请人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换证手续,填写《产地证申报员注册登记表》,并交两张一寸同底版照片,同时退回原申报员证。(此表可以从网上办公栏目下载)
十、申请签发“更改证书”
申请人要求更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申请时需要用新的证书号按照更改证在网上重新申请,提交成功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签证机构办理手续:
(一)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三)重新提交正本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
(四)退回原已签发的证书;
(五)重新缴费。
十一、申请签发“重发证书”
如果证书遗失或损毁,申请人可申请重新签证,申请时需要用新的证书号按照重发证在网上重新申请,申请日期应为实际的申请日期(在原证书的申请日期之后),提交成功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签证机构办理手续:
(一)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的回执;
(二)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三)企业端打印原产地证书,证书下方中间处须打印出条形码,签证机构栏打印出签证地点和签证日期;
(四)重新提交正本出口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
(五)提交原证书的复印件或副本;
(六)重新缴费。
十二、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
北京地区的企业生产的货物由外地的外贸公司出口的,该生产企业可以在北京申请办理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产企业注册:申请企业从我局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缴纳注册费500元,检验检疫人员对生产企业和货物进行现场核查。
(二)企业注册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原产地标准调查结果单,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外贸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正本;
2、外贸公司出具的出口商业发票和装箱单正本;
3、生产企业填写完整的《产品成本明细单》(此表从网上办公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