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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

[日期:2015-01-08]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1[字体: ]
   定义  
  普惠制源产地证明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简称普惠制(GSP),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  
  由来  
  普惠制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特别委员会推行实施。  
  意义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加速经济基础发展、促进产业工业化。  
  原则  
  实施普惠制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即:  
  1、非歧视性原则(NON-DISCRIMINATION)  
  即把原先称作落后国家、不发达国家或新兴国家统称为“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IES),亦称“受惠国”(BENEFICIARY COUNTRIES);而把过去称作的先进国家或工业化国家一律成为“发达国家”(ADVANCED COUNTRIES)或“给惠国”(PREFERENTIAL GIVING COUNTRIES)。  
  2、惠遍原则(GENERALIZED)  
  即对发达国家由发展中国家所进口的初级产品、半成品及商品实行普遍优惠制,给予普遍的、无例外的、不厚此薄彼的、一视同仁的优惠待遇。  
  3、非互惠原则(NON-RECIPROCITY)  
  即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普遍优惠,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发达国家提供反响优惠。 
  要求  
  此外,实施普惠制还应该符合以下三项要求:  
  1、产地原则(RULES OF ORIGIN)  
  2、直接运输(DIRECT CONSINMENT)  
  3、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简称GSP FORM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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