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是指在换货的基础上,把等值的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直接结合起来的贸易方式。
易货贸易的特点
易货贸易在实际做法上比较灵活,例如:在交货时间上,可以进口与出口同时成交,也可以有先有后;在支付办法上,可用现汇支付,也可以通过帐户记帐,从帐户上相互冲抵;在成交对象上,进口对象可以是一个人,而出口对象则是由进口人指定的另一个人等等。
易货贸易退(免)税规定
易货贸易出口销售在核算上基本同于自营出口销售。只是在外汇结算上,易货贸易一般是相互记帐,收不到外汇。对易货贸易的出口退税,主要是比照自营出口退税的方法办理。
小额贸易
(一)边境小额贸易是指我国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它贸易机构之间的贸易活动。
(二)对台小额贸易是指经财政部、外经贸部等部门批准的单位从事对台湾等地区一定范围内小批量、多品种贸易的业务。按照外经贸部、财政部、海关总署[1998]外经贸台字第158号文的规定,每航次每船直接运进来自台湾的产品、运出大陆产品直接去台湾价值为5万美元(含)以下。在对台出口中,如因批量、装载、商品等原因有少量超出时,海关可酌情在20%幅度内掌握适当放宽。
对边境小额贸易及对台小额贸易出口货物,凡海关作为报关出口,并符合税法规定退税范围和手续的,经批准后,可比照一般贸易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