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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付款信用证

[日期:2015-01-18]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一)延期付款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etter of Credit)是远期信用证的一
种,亦称无汇票远期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功能与远期信用证的功能相
同,只是在期限上不同而已。

  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票据法规定,凡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或超
过一年以上的远期汇票,不得在市场上贴现。同时对远期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
180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远期至一年以上或数年时间后的支付方式,在
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延期付款信用证就应远而生,而且被广泛予以运用。

  延期付款信用证适用于进出口大型机电成套设备,为了加强竞争条件可采
用延期付款、卖方中长期贷款或赊欠出口等措施。但期限较长,出口商不必提
示汇票,开证银行也不承兑汇票,只是于到期日由银行付款。

  (二)延期付款信用证特点

  1.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延期期限是由交单日期起到指定付款日期,这段时
间的间隔称之为有效期。亦就是于受益人在提示单据后的一个规定的期限内由
开证银行履行其付款责任。从交单日期到付款日期,时间较长,如一年以上或
二年不等,这对进口商有利,可得一个较长时间融通资金的机会。但对出口商
来讲,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银行必须按期付款,不得以任何理
由,更不能以产品质量有问题等而拒绝付款。

  2. 延期付款与远期承兑的不同点是: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不开立
远期汇票,不能在市场贴现。为了受益人货款得到保证,由开证银行在信用证
中载明银行的承诺条款,保证到期付款。

  3. 延期付款与分期付款就其功能有相同之处,但延期付款与分期付款在
实务中的作法则不相同。

  延期付款是在出口商依契约规定完成交货后,货物所有权由出口商转移到
进口商。进口商取得所有权后若干时间或若干年内偿清货款。

  这种付款方式对出口商而言,风险较大,故必须在进口商信誉卓著的条件
下方可采用此种支付方式。

  若进口商取得所有权后,不履行偿还货款义务,则出口商只能依法追还货
款,而不能得到货物的所有权。

  分期付款系由进出口商签订契约,明文规定,付款要适应建造契约货物的
进度。一般作法,先交一定数量的预付金,尔后依金额比例分期付款。依金额
比例分期付款必须在契约货物建造周期内办理。

  当契约货物建造完工并交付给进口商时,分期付款已偿清货款,此时契约
货物的所有权由出口商转移给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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