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名背书
记名背书也称完全背书,是背书人
(转让人)在提单背面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姓名,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2、指示背书
指示背书是背书人在提单背面写明"指示"或"某某指示"字样,并不写明特定受让人,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3、选择不记名背书
这种背书形式是背书人在提单背面既特指某一受让人,同时又指明可以以提单持有人作为受让人,即以"某某或持有人"形式表示受让人,并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4、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则指在提单背书中不记载任何受让人,只由背书人签名的背书形式。
在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指示提单的条件下,只要经过背书都可以转让。如果所签发的提单是托运人指示提单,则应以托运人为第一背书人;如果是记名指示提单,或选择指示提单,则第一背书人应是提单中指名的指示人,某某指示"或"某某或指示"中的"某某"应为第一背书人。
空白背书不需背书即可转让。转让时,背书人不需要在提单上写明受让人,只要在提单背面签字即可。
采用完全背书的背书形式时,必须连续背书才能连续转让,而采用空白背书形式时,则不需要连续背书即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