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FTA不能在贸促会签发(贸促会只能签发一般原产地证C/O),中巴产地证(包括FORM A,FORM F,FORM E)都需要到商检局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