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武汉,430074)
【摘要】近年来,物流金融在国内发展迅速,成为物流企业与金融行业共同关注的焦点领域。本文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角度对目前国内的物流金融现状、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金融业务所遇到的瓶颈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相应分析,进而引发出对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服务创新的思考。
【关键词】物流金融 物流服务 创新
1.序言
1.1物流金融的发展概况
目前国内的中小企业存续时间大约为3~4年,存活5年以上的就可算是“老企业”了,融资难问题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随着国际顶尖物流公司的进入,国内大量尚处于发展初期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在这种背景下,物流金融应运而生。物流金融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角度来分,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三方面:融资与结算服务、保险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我国国内企业目前开展的物流金融服务内容主要表现为融资和结算。
在国外,UPS、马士基等大型物流公司就已涉足物流金融行业,并且都取得了想当不错的成绩,如2001年5月,美国UPS收购美国银行创办UPS CAPITAL[1],其物流金融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业务范围扩展到整个运作流程之中。2007年11月28日,UPS通过旗下的UPS资本公司(UPSCAPITAL)与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的合作,将物流金融业务引入中国,成为第一家在华试水物流金融领域的国际性物流快递公司[2]。
近年来,物流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也想当迅速。2005年12月26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推进在物流金融领域的合作创新。2006年7月18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外运集团在北京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双方在物流金融领域的全面合作。2007年9月7日,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在蓉推出其全新打造的物流金融产品。
1.2金融机构物流金融服务内容
目前国内银行开展的物流贸易金融服务产品主要分为融资和结算两大类[3]。
融资的常见模式具体表现为仓单质押和存货质押两种形式:(1)存货质押融资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2)仓单质押指借方企业以物流企业(中介放)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结算类产品有资金清算、网上企业银行、银企直联系统、网上企业集团结算中心等。
2.中国物流金融发展瓶颈
2.1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金融瓶颈
与国外主要由物流企业的推动有所不同,在中国该业务的发展则主要由银行起着主导作用,因而中国物流金融的业务发展制约因素也具有其独特性。
(1)信用风险
一方面,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业务范围较单一,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差,往往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价格波动等因素而无力还款,企业恶意逃债的现象也不少见。因而信用风险的控制问题在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而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中较为突出。
另一方面,不仅借贷方存在信用度不高问题,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用控制也存在很大难度。在整个运作过程中,银行的控制手段、信息渠道主要通过物流企业实现,物流公司的经营规范程度和控制力度成为整个业务流程中的关键。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小、运作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低,很难达到应有的业务水平。加上目前国内的物流业市场近似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很难保证不会存在少数物流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出现行业道德的缺失。若其与出质人串通,或擅自处置质押物,将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
(2)信息的不对称性[4]
企业以存货为担保实现动态质押,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对质押物有全面的了解。但是,相对于出质方对业务发展的熟知,金融企业则只能倚靠借贷企业单方提供的货物状况和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相关参考信息,而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只是主要负责货物的仓储与配送环节,对存货的销售与变现情况很难进行准确的估量。金融机构在整个业务运作中,处于信息获取的劣势地位。
(3)具体操作层面
抵押项目的选择以及核算比率的确定成为操作过程中的难题。为了尽量降低风险,金融机构在选择抵押物上更倾向于价格波动小、易于保管、易于变现的产品,例如成品油、成衣、有色金属等。但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存货却较多的表现为半成品、原材料,这使得物流金融业务对象相当有限。确定了质押存货后,贷款核算比例的确定过程也很难加以规范,目前一般由审核员根据以往经验判断,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很大。
2.2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瓶颈
(1)企业经营水平有限
据调查,中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绝大多数表现为百人以下的小型运输仓储公司,仅有11%左右规模在五百人以上[5] 。受限于规模、资本等多种因素,大多数物流企业在包括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经营管理制度、员工素质的各方面都还难以物流金融所要求的水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流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大范围开展。
(2)物流行业规范性不高
目前,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组织下,已经陆续出台了多部行业操作统一标准。但就总体来看,物流行业仍然处于相对混乱的局面,各地区、甚至各企业都有其自己的操作方式,突出表现在单据不标准且却反流通性[6]、信息统计口径不同意、具体操作要求不明确等各方面,成为物流金融深入发展最大障碍之一。
3.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内容与作用
有别于国外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在中国整个物流金融的开展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更多起到的是一种辅助作用,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协助、产品信息供应、货品监控等多方面的支持。
在新型融资业务的推广过程中,银行多采用“1+N”或“N+1+N”模式,就是将整个供应链作为信用考核对象,从中小企业与上下游核心企业的交易结构和关系上考虑能否给予授信。由于银行缺乏对相关行业业务的了解,也很难掌握企业的真实业务状况,这就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信用评级时,根据相关公司无货调配状况以及业务安排为金融机构提供大量参考信息。这其中应包括:业务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和核心客户、近期的业务销售状况、与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交易结构以及关系紧密程度,还有其以往借贷相关信息等等。有了物流公司的协助,金融机构才能更加了解中小企业的业务发展状况,从而给出更适当的信用额度。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
(2)产品信息供应
与传统基于信用评级的放贷机制不同,物流金融的业务形式是基于存货的质押融资。一般认为有借贷方存货做抵押,银行的还款风险应该比较低,可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货物特别是高科技产品快速贬值,还有些存货二次出售的价值很小或是根本就难以转让。相较而言,那些价格波动较小、易于变现、不易变质的货物对贷款的保障性更大[6] 。因此,银行在接受存货质押前必须掌握大量有关行业发展、交易情况以及产品保管等信息,这在无形中就增加了经营成本。而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长期从事相关行业的运输、仓储业务,无论是在对行业总体的把握上还是在存货保管方面都有金融机构不可比拟的优势。基于此,物流企业可以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为银行在抵押物选择上提供有利的参考意见,在扩大银行借贷范围的同时降低金融风险。在银行必须将质物变价出售时,物流企业也可提供包括价格、渠道等各方的建议。
(3)货品监控
为了适应中小企业的运作特点,物流金融的质押业务在实践中多采用动态的操作模式,例如“总量控制”“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操作方式[7]。在这种动态平衡中如何加强对存货的监管与控制,成为质押业务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银行的质物保管人,必须在日常的保管中加强对质押物的养护与保管,企业一旦无力还贷必须保质保量的将质物交由银行处理。在采用动态质押的业务模式下,作为出入库的控制者和存货的检验保管者,物流企业成为银行开展相关操作的主要支撑点。
4. 基于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
随着中国物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行业竞争将继续加大,中国物流企业将如何在物流巨头企业的夹缝中求生存?物流服务创新成为必有之路。在物流金融的运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已突破了原有的仓储、配送等职能,开始参与到企业的融资流程中,提供包括出质货物监管、信用评价、货物信息供应、还款担保等多种服务,在服务创新方面有所尝试,但与世界顶级物流公司相比其服务层面仍处于较低水平,中国本土物流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基于供应链层面提供物流网络优化设计服务。现代经济中,竞争已从企业层面上升到供应链水平,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找准自己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在产业上、下游的协调运作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物流金融的信用评价强调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与核心企业的关系,要降低金融机构的借贷风险,增强企业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就必须实现物流网络的优化。3PL作为连接供应链各节点的纽带,掌握着包括产、供、销等多方信息资源,对供应链有全局的把握,同时熟知物流专业知识,在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引入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必将在物流网络的优化业务中占据有利地位,提高物流企业服务的附加值。
(2)基于物流业务的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例如在物流金融的运作中,针对金融企业的操作难点,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在不泄露业务对象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提供相应参数,其中包括货物变现能力评估、变质风险评估、价格波动风险评估、企业信用评价等等。通过参与企业融资过程,与银行、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增加收入的同时锁住顾客,用服务打造企业的竞争力。当然,咨询服务供应领域不会仅限于物流金融,还可以扩展到包括投资项目策划、企业产品开发、物流成本核算等各方面。
(3)在质押融资中,协助银行进行抵押货物的变现。质押融资中,一旦借贷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还款,抵押物资将被银行强行变现还贷。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开设抵押物收购或中介销售等服务,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网络优势,将存货转手销售,必要时还可将半成品进行简单再加工保障企业和银行多方利益,增加公司利润,促进物流金融顺利开展,实现多赢。
(4)开展短期融资相关业务。物流金融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解决资金问题的可行渠道,但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银行自身的多方局限性,由银行作为主体推广物流金融还存在很多问题,相较之下由物流企业开展相关融资业务更符合行业要求。然而,限于法律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8]。虽然就目前来看,物流企业无法直接开展金融活动,但在物流金融的巨大投资回报下,相信很快就会有相关服务开发出来,在既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使物流金融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下有效开展。
5.结论与展望
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模式,使得“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它在拓展了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中小企业与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是一种多赢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在世界领先物流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以后,我国本土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联合也好,服务创新也好,总之中国的物流企业必须学会在逆境中不断成长,安于现状必将被市场淘汰。
参考文献:
[1] 冯耕中.物流金融业务创新分析[J].预测,2007,(26).
[2] ,2007-11-28
[3] 彭志忠.物流金融的价值链提升要素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2007,(4).
[4] 彭志忠、王水莲.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物流金融信任机制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