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使用信用证,并为纠纷仲裁提供依据,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行业习惯称为《UCP500》。所以不少信用证上都会附注“本证根据《UCP500》办理”或类似字句。(《UCP500》中文版的详细内容可见本书的最后一部分。)
一份信用证可能牵涉到的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卖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理论上信用证的一般程序是: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而实际操作中,一般的过程是:
准备操作信用证的时候,把你的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SWIFT代 码等资料(告知你的开户银行,准备操作信用证,银行就会把这些资料完整提供给你)告诉客户。客户的开证行会按照这个资料把信用证开出到你的银行。你的银行 收到信用证以后会及时通知你,你可以去领回原件,也可以领完整的复印件而将原件放在银行保管。根据信用证准备货物、运输并整理好全套信用证上规定的单证, 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限内把全套单证交给你的银行,你的银行会事先审核一遍,发现有错误就提醒你修改。修改不了的就征询你的意见,是否“不符点”交单(关于类 似情况的应对处理,我们下面还要详细谈到)。如果审核无误的就转交给国外开证行。通常一周以内开证行就可以收到这套单证,一般在7个工作日会审核单证,认可无误后即通知你的客户付款并取走单证----即术语“赎单”。加上国外付款抵达国内银行帐户的时间,如无意外,从你交单银行到货款,大约3周 时间。因为有银行信用做保障,如果单证没有问题的话,客户是无权拒绝付款赎单的。可如果有不符点就麻烦了,银行多半会征询客户,是否赎单就看客户的意愿 了。虽然理论上,对一些无关紧要的不符点,应该不构成拒付(拒绝付款赎单),但毕竟是客户的银行,愿意维护客户的利益,如客户坚持拒付,银行也会顺水推舟 的。同样地,理论上是可以与银行交涉,讨论不符点是否严重到足以构成拒付,但实际上这是个扯皮的事情,除非下决心打官司,否则难有效果。信用证开出来之 前,作为受益人,一定要与申请人----也 就是客户预先商量好条款,特别是单证要求方面的条款。虽然说信用证开出后,发现不妥还可以提请银行修改,但因为修改也需至少几十美金的手续费,客户一般都 不大乐意,彼此麻烦还可能伤和气。所以,信用证的审核工作应该在申请前就着手。但是,如果发现开出的信用证出现问题条款,就一定要及时修改,哪怕答应客户 修改手续费由我方承担。不要轻易不符点交单,也不要轻易相信客户“接受不符点”的单方承诺。因为信用证是银行开出来的,银行承担责任。即使客户对你承诺 了,银行没有得到客户确认,也没有用。特别是碰到信誉不佳的客户,如果预先知道将产生不符点,在装运出港后,会故意刁难,借机压价,而出口商则处于被动地 位。初次接触信用,往往会被密密码码的条款弄晕了。其实这其中有个决窍。目前信用证的开证和通知方式,都采用SWIFT形式发出。
SWIFT是环球银行财务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缩写。该协会为银行提供电讯业务,并为银行编制了惟一的识别代码SWIFT CODE。通过SWIFT电讯服务,银行间可以安全迅速地进行金融业务。SWIFT开立信用证采用固定格式MT700,该格式按照条款内容的性质分门别类,并且以特定的格式书写:条款属性编号+条款+条款内容。例如:
44C LATEST DATE OF SHIPMENT15SEP2005
即:44C最后装船期2005年9月15日
让我们来看一个信用证常见的格式:
LETTER OF CREDIT: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IRREVOCABLE: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764351:31C: date of issue12TH AUG. 2005:31D: date of expiry 30TH SEP.2005
Place of expiryCHINA:51A: applicant bank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CORP
:50: applicant KINGHOME TRADE CO.,LTD
23567DOMINGGO RD. COWCITY CAUSA TEL:467 897623
:59: beneficiary SHANGHAI DACHANGHANG CO.,LTD
18/F INGMAO BUILING NO.88 XUJIAHU RD SHANGHAI TEL86 21 88821903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USD6200.00:41D: available. With…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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