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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商检软条款

[日期:2015-01-21]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信用证软条款和分类和分析
1、信用证软条款的罗列
①开证人(买家)在信用盅中规定,受益人(出口商)装船出运,必须要得到开证人书面通知,并且在议付单据中明确要求提供该通知;
②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信用证开出后暂时不生效,待进口商申请的许可证签发后才生效,或待货物经过开证人检验后才生效;
③信用证中要求1/3提单直接邮寄开证申请人,或信用证中明确要求开立记名提单;或要求使用空运提单;或者要求出口商在提单上将出货人直接填写为进口商;
④信用证要求限制运输的船只、航线、舱位;
⑤要求提供特定人或机构的检验、验货、确认出运的签章,且该特定人或机构的签章已经在开证行留底;
⑥信用证中条款互相矛盾,例如要求提供联运提单,却又不允许转船;
⑦规定提交无法提供的单据,例如提供中国商检出具的价格检验证书;
⑧信用证规定出口商进行议付的时候必须提交进口商提供的收货证明;
⑨要求先检验再装船,但是议付单据又要求产地证书签发日期晚于提单日期,实际就是要求你倒签提单,但是开证行审核单证的时候就会认为你是先装船再检验,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⑩信用证要求出具联运提单,要求先海运再空运
等等。。。。等等,在这里我就不列举了哈,因为软条款是列举不完的,反正就本人看来信用证的软条款是可以进行分类的,从分类,我们可以看出来进口商喜欢在哪里给我们下绊子
2、信用证软条款的分类和买家心理动机分析
(1)信用证的生效时间不明确,需要开证人确认和通知才能生效的软条款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收到的信用证都应该是已经生效的信用证,但是有很多情况,在信用证中规定需要达到某种生效条件或开证人的通知才能生效的。例如我们刚才所说的“②信用证中明确规定,信用证开出后暂时不生效,待进口商申请的许可证签发后才生效,或待货物经过开证人检验后才生效;”

其实这类信用证根本就不是信用证连要约都算不上,只能算是寻盘,实际上是买家为了掌握要不要货和付不付款的主动权而设立的。因为一旦市场行情不好,买家可以永远的让信用证不生效,如果行情好,买家能赚到钱,他会立即让信用证生效。一般情况会要求进口商等待先生产货物,等待其装船通知或确认通知,从发出该通知时起,信用证生效。
而这类买家一般开信用证购买的产品都是生产时间周期长,价格不稳定的货物,一般是开出个附条件生效的信用证让你放松警惕,同时诱引你去先期进行生产,而进口商可以根据自己市场行情的变化决定是否要货,从而决定是否让信用证有效。

(2)在议付单据上动手脚,让你必须要开证人的合作才能取得单证,或者估计让你制作矛盾的单证,从而造成不符点,无法议付的软条款
大家都知道,信用证的正常议付必须要求我们提供所有信用证要求的相关贸易单证和额外规定的单证,一般情况下这些单证的取得都是我们能做到的,于是开证人(进口商)开始在这个问题上动歪脑筋,设计各种各样的软条款让我们提供无法取得的单证,造成不符

例如,我曾经遇到过这样饿信用证,要求提供“出口商A接到进口商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规定提交特定人签字的cargo receipt,且此人已在开证行留下了签字样本”,这里的风险在于首先,受益人无法控制特定人是否会出具cargo receipt。进而言之,即便特定人出具cargo receipt,受益人无法确认其签字是否与开证行预留印鉴相符。这样拿不拿到这份必须的议付单据就完看买家会不会给你提供,帮不帮助你提供,他提供,OK,你可以议付,他不提供,我晕,你就准备退货吧!

再例如,有个网上的朋友询问过我的一个信用证条款:“Beneficiary's certified copy of fax advice despatched to applicant(fax no:00852-3373-8376)within 3 days shipment advising details of shipment and this credit no, the date of fax must be indicated on such fax.”,这个里面就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对方在你出运后就注销这个传真号呢,或者看见你的传真就是不接受呢,你怎么取得相关单证去议付?你会很郁闷的!

再有如上面所说的,即信用证要求你提供买家的收货证明,或者检验证明,该证明作为议付单据之一,那么他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不符合规定的证明,那你就哭去吧,银行肯定拒付的。
以上这种故意在单据上做手脚设置软条款的行为,实际上是进口商想把是否接受货物和付款的主动权抓到自己的手中,而且有时候还跟开证想骗取你的履行合同的保证金有关。这类软条款,买家最大的动机在于:

①根据市场行情决定要不要货,付不付款
如果货物到港口的时候,市场行情好,其会主动帮助提供相关单据帮助你去议付,但如果行情不好,他就会要求银行提出不符点,来不接受货物,不付款

②以可以通知银行接受不符点,要挟出口商降低价格
我遇到过很多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由于软条款出现了不符点,银行提出不符点,拒绝付款,但这时,买家会很“友善”发函说,:“亲爱的朋友,我可以要求银行接受这个不符点,但是你要同意并通过银行操作折扣20%给我哈”,一旦你忍痛同意,则他立即向开证银行提出同意接受不符点,并将扣除20%后的余款支付给你。
很可怜,在某些如果是定制的产品和由于当地海关规定无法退运的商品时,可能要求的折扣会更大,伤心啊,我曾经遇见过要求折扣40%,又(国妈一下!)的在土耳其,没有办法退运,很痛苦,最终答应了,损失很多

(3)制作软条款,让你掌握不了货权,偷偷将货提走,让你钱货两空

这种情况例如上面我列举中的,要求你做1/3提单直寄、记名提单的,要求你做空运的,要求你把发货人写成进口商的,以及要求你把货发给进口商指定的货代,而拿不到正本提单只用收据议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一般除了上面的这些要求,同时还会用(2)当中的办法设置一些软条款,这样由于记名提单、空运等要求,你是掌握不了货权的,因此买家可以直接提到货,而银行由于出现了(2)中的不符点又会要求又会拒绝议付,这样,你就钱货两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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