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行物流法律制度现状
物流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是与我国物流相关连的所有的社会关系。我国现行有关调整物流的法律法规涉及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搬运、流通加工等各个方面。从法律效力角度上看,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法律。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之中,直接为物流相关产业而制定的法律主要有《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公司法》等。二是行政法规。目前,我国有关物流方面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涉及公路、水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实施细则等。三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现有涉及物流的部门规章包括:《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化物流》、《关于加强流通法律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等。当然除了上述三类外,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一些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惯例也运用到我国物流业当中,上述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主体。
二、我国现有物流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物流法律法规,然而面对我国物流业快速发展,以及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下,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日益凸现,这些问题表现出来的不完善主要包括:
(一)物流业缺乏系统、专门的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系统的调整物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对物流业相关的立法规定散见于上百部法律法规当中去。然而物流的特点,现行各部门在立法过程中因自身职能与利益不同以及部门之间协调不够等原因,造成现行物流立法形成多头而且分散的局面,有些甚至存在法律冲突现象,这就使得物流法律法规作用难以落实,一定程度上大大阻碍了物流业的发展。
(二)物流立法与物流现代化发展严重脱节
我国现行相关物流法律法规有一部分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过来的,它们在一定的时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物流现代化的发展。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面对方兴未艾的现代物流业,它涉及到运输、仓储、包装等多个领域,同时它也要求这些行业领域高度协调配合,然而现实情况借用现行法律已经明显无法满足现代物流对法律综合性、系统性的要求,我国现行物流立法表现出了严重滞后性,有些领域甚至存在法律的真空地带,补充修改我国现行物流法律体系已是急不可待了。
(三)我国现行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强
我国大多数物流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制定颁布的,且多数以条例、办法、规定、通知等形式发布的。这些规章制度层次普便较低,地域局限性强,不能被广泛应用于各地各行业中去,现实中只能做为一种参照性的依据,难以有效地调整、规范物流主体行为,也不能更好地服务于物流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应提高物流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法规,以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
(四)物流立法的法制环境仍需完善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是国务字唯一一个针对物流业的专项规划,它的出台对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地方政府都想在这一领域分一杯羹,各自出台自己的发展规划,导致国务院的总体规划大打折扣,最终造成了目前物流市场混乱,地区保护主义严重的现状;与此同时,对于一些现代物流技术标准,如物流计量标准、技术标准等,都没有一个通用的行业标准。以上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物流立法和完善立法的进程。
三、构建我国物流业的法律体系的思路
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物流法律体系,是保证我国物流业蓬勃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立足我国现代物流及其法律制度的实际,汲取国外先进立法理念,构建具有现代性和造当超前性的物流法体系。具体思路如下:
(一)整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现代物流的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所要做的就是对现存的有关物流法律法规进行增补、修改、删减,通过这一整合的过程疏通各单行法,增进有关法物流法的承接和递进关系,以此来提高法律的层级效力和立法水平,充分发挥物流法律法规对物流的规范、指导作用。具体而言,对于老、旧的且已不在适用现代物流发展的法律规则应该及时废除,而规范之间的对于存在相互重复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法律应该统一协商进行整合,而对于面对现代物流出现的新情况出现的法律真空,立法部门应该及时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法律出现的漏洞。
(二)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法律环境
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打破地区,行业壁垒,从而充分利用各地资源,优化配置相关物流中心或基地。其次,政府要完善现代物流管理制度,推进物流业市场准入制度,明确物流管理机构的职责、内容,建立统一公平的竞争规则。最后,根据目前我国物流标准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国际物流标准化的发展方向,加强物流术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建设,从而尽可能地逐步与国际的接轨,这样才能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从而为物流企业创造一个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针对物流活动制定一部专门法律
针对目前物流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种种弊端,最根本解决办法就是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我国对相关的物流立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注重结合我国物流行业实际情况,以制定出一部系统、专门物流法为目标。通过专门的物流法来明确物流主体行为的权利与义务、业务范围、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从而使物流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同时也保证了其法律权威性与严肃性,进而促进物流业高速且有序的发展。
(四)提高物流行业的自律水平
我们在重视发挥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作用的同时,尤其是在法律难以调节的领域范围内,政府应重视、支持、鼓励行业协会的建立,对物流行业协会给予必要的财政、政策上的支持,推动行业诚信体制建设,从而充分发挥物流行业人员的自律作用,特别是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在物流发展中固有的协调功能,从而推进物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