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授权签发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唯一机构,是授权签发《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唯一官方机构。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被授权签发广州地区(黄埔、番禺、花都区除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符合签证要求的各类原产地证书。
二、 产地证介绍
(一) 定义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证明商品的经济国籍。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口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政府实行进口管理和对不同国家产品征收差别关税时需要审查的一种极为重要的证明文件。
(二) 种类
1.一般原产地证书
这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进口国海关往往据此对进口货物实施管理和征税,确定是否准予放行,实施数量限制,实施反倾销等。一般地说,各国海关对持有一般原产地证的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税。在我国,一般原产地证书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规定》。一般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对仅在中国加工装配或转口,不符合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可以签发加工装配证书或转口证书。
(1)加工装配证书
证明货物仅在中国境内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加工装配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2) 转口证书
证明非原产货物仅经中国转口的证明文件。转口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官方凭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普惠制证书采用国际统一的证书格式FORM A。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相互减免关税待遇的凭证。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上所列产品应是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产品。签证依据为相应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规则。
(1)《亚太贸易协定》(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FORM E。
(3)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
(4)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FORM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