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中国出口货物符合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货物确系中国原产地的证明文件,是过关、结汇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文件。
(三)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上前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瑞典、瑞士、芬兰、奥地利、加拿大、日本、波兰、俄罗斯以及欧洲共同体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宣布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
(四)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一般原产地证书签证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专门工作。办理时,首先由出口企业向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普惠制或一般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并提供审批机构的批件、营业执照、协议书及其它有关文件,对于来料加工和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必须提供《来料加工清单》和《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表》,经商检机构下厂调查落实审核后,如符合签证要求,就可以申请签证。申请时填写普惠制产地证申请或一般地证明书申请单和一式三份的格式A原产地证书或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盖章签字,并附交正式商业发票、提单、信用证和买卖合同。
(五)出口公司提供格式A(form a)原产地证书或一般原产地证书,声明该产品确系本同出产或制造,然后由受惠国的官方机构(商检机构)出具证明,证明出口公司的证明是正确的,符合给惠国的原产地标准或我国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则,即可出口。
(六)格式A原产地证书必须由商检机构按规定印制,证书不得涂改和伪造。目前,我国政府已征得给惠国同意,只用英文签证,如有特殊要求也可用法文签证。
(七)申请格式A原产地证书至少应在货物装运前3天提交,以便商检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审核、查对。
(八)原产地证书必须打字整洁,项目齐全,不得涂改。出口商和商检机构必须加盖公章,签署人亲笔签名。证书的正本和第一副本必须随函附交进口商。每份证书要编顺序号码,便于区别和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