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ORM C 为非多种纤维纺织品申明书,适用于主要价值或主要重量是属于麻或丝的原料,或其中所含毛重不超过17%的纺织品为多国家产地声明书(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声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几个国家产生的。
2、FORM D 是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4、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5、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
6、一般产地证(C/O),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