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其到期地点等)
二、对货物的要求(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金额,价格等)
三、对运输的要求(装运的最迟期限,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四、对单据的要求
单据主要分为三类:
1 、货物收据(发票为中心,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检疫证书等)
2、 运输单据(如提单,这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 保险单据。
除上述三类但据外,还有可能提出其他单据,如寄样证明,装船通知,电报副本等。
五、特殊要求(根据进口国的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者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以做出不同的规定)
六、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开证行对受益人以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以上第二至五各项要求,都要在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中表示出来,并做到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