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检的含义
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二、报检的范围:(包括4个方面)(重要考点,单选、判断可能出题)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重点掌握P11页所列的11种情况。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或与我国有协议/协定,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商品
一、 判断题(历年考题):
凡国际条约、公约或协定规定须经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报检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答案:对
多选题(历年考题):
以下所列属于出境货物报检范围的有( )。
A、《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商品
B、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C、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出境货物
D、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
答案:ABCD
三、报检资格
(一)报检单位
(1)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须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和报检单位代码后,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事宜;
(2)代理报检单位须经直属检验检疫局注册登记,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报检单位代码后,方可依法代为办理检验检疫报检。
(二)报检人员
(1)国家对报检人员实行注册管理,报检人员只有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报检员资格证》,并由报检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核合格获得了《报检员证》,方能从事本单位的报检工作。无持证报检人员的,应委托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2)非贸易性质的报检行为,报检人员凭有效证件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四、报检方式
可以采用书面报检或电子报检两种方式。
五、报检程序
出入境报检程序一般包括:
1.准备单证→2.数据录入→3.递交单证→4. 缴纳费用→5. 联系配合检验检疫→
6.签领证单
(一)准备报检单证
(1)报检时,应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报检单,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所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无相应内容的栏目应填写“***”,不得留空;
(3)报检单位必须做到三个符合;一是单证符合,二是单货相符,三是单单相符
(4)随附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二)电子报检数据录入
(1)使用合格的软件
(2)须在规定的报检时限内将相关出入境货物的报检数据发送至报检地检验检疫机构;
(3)对合同或信用证中涉及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和特殊要求的,应在电子报检中同时提出;
(4)对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电子报检数据,报检人员可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对报检数据修改后,再次报检
(5)报检人员收到受理报检的反馈信息后打印出符合规范的纸质货物报检单。(先电子后纸质)
(6)需要对已发送的电子报检数据进行更改或撤销报检时,报检人员应发送更改或撤销申请
(三)现场递交单证
(1)电子报检受理后,报检人员应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本人《报检员证》到现场递交纸质报检单、随附单证等有关资料。
(2)对经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审核认为不符合规定的报检单证,或需要报检单位作出解析、说明,报检人员应及时修改、补充或更换报检单证,及时解析、说明情况。
(四)缴纳检验检疫费
报检人员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开具收费通知单之日起20日内足额缴纳检验检疫费用。
(五)联系配合检验检疫
报检人员应主动联系,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六)签领证单
六、更改、撤销和重新报检(必考、重要考点)
(一)更改
1、已报检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尚未实施检验检疫或虽已实施检验检疫但尚未出具证单的,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更改报检信息的,可以向受理报检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更改。
2、检验检疫机构证单发出后,报检人需要更改、补充内容或重新签发的,应向原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更改。
3、品名、数(重)量、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入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超过有效期的检验检疫证单,不予更改、补充或重发。
4、办理更改要提供的单据:
(1)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的事项和理由
(2)提供有关函电等证明文件,交还原发检验检疫证单(一般要求交回原证,没有原证的,则需要在报纸上申明作废)
(3)变更合同或信用证的,须提供新的合同或信用证
多选题(历年考题):
因合同条款变更,报检人对已签发的证单提出申请更改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