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第一节 出入境货物报检的一般要求
一、入境货物报检
(一)报检分类
1、入境一般报检
关键点:货物的报关地和报检地相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三联)
例如:大连企业海运进口货物,在大连进境。
货物到港后,企业向大连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三联),然后持《入境货物通关单》向大连海关报关。
2、入境流向报检
关键点:货物的报关地与目的地属于不同辖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只对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
3、异地施检报检
关键点:货物完成入境流向报检后,运往目的地,向目的地检验检疫申报检验检疫,申请时要提交《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即《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中的第三联流向联。
例如:沈阳企业海运进口货物,从大连进境
货物到达大连港口后,向大连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大连检验检疫机构对运输工具及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四联),然后向大连的海关报关。
报关结束后,货物运往沈阳,货到沈阳后,持《入境货物调离通
知单》向沈阳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
总结:入境流向报检与异地施检报检是一个报检工作中的两个环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只对载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对货物实质进行检验检疫的工作在目的地完成。
(二)报检时限和地点
1、时限:在入境前或入境时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时间
2、地点:审批、许可证等有关政府批文中规定了检验检疫地点的,按规定地点报检
重点:以下商品必须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1) 大宗散装商品
(2) 易腐烂变质商品
(3)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4) 卸货时已发生残损、数/重量短缺的商品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以下单据是基本单据,无论何种类型的货物,在报检时必须提交:
1、 入境货物报检单
2、 外贸合同
3、 发票
4、 装箱单
5、 提(运)单
二、出境货物报检
(一)报检分类
1、出境一般报检
(1)产地与报关地相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2)产地与报关地不同: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出境货物通关单》
(3)产地与报关地不同: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2、出境换证报检
上述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后,在口岸
检验检疫机构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这步工作,就是出境换证报检
3、出境预检报检
申请对暂时还不能出口的货物预先实施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
标明“预验”字样的《换证凭单》。正式出口时,在有效限内,换取
《出境货物通关单》。
重点:申请预检报检的货物必须是经常出口的、非易腐烂变质的、非
易然易爆的商品
(二)报检时限和地点
1、时间:一般情况下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地点:原则上在产地报检并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三)报检时应提供的单据
下列单据,无论何种类型的货物,在出境报检时,必须提交:
1、 出境货物报检单
2、 外贸合同(销售确认书或函电)
3、 信用证
4、 发票
5、 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