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外的商检机构
在国际贸易中,从事商检的机构很多。官方的有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非官方的有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等开设的检验机构,如公证人、公证行,还有工厂企业、用货单位设立的化验室、检验室等。 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商检机构有: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等官方所设立的检验机构,以及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英国劳合氏公证行、日本海事鉴定协会、香港天祥公证化验行等民间或社团检验机构。
2. 我国的商检机构及其基本任务 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The China I/E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CCIB)是我国最主要的官方检验机构。国家商检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进出口商品口岸、集散地都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此外,我国还设立了专门从事动植物、食品卫生、药物、船舶、飞机、计量器具等检验或检疫的检验机构。
根据《商检法》(1989年8月1日颁布实施)及1992年底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商检机构有三项基本任务:
(1)实施法定检验(Legal Inspection) 指依法进行的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对大宗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涉及安全卫生的商品要进行法定检验。目前,实施法定检验的商品都列成表并进行分类。
(2)办理公证鉴定 公证鉴定是非强制性的,只证明货物的实在状态,不是依据什么检验是否合格。一般公证鉴定证明书不是海关放行的依据。
(3)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与海关配合打击走私,进行伪劣、假冒产品的查处。对进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销售或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