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配额按照管理方式可分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规定一个最高进口数量或金额。一旦达到这个最高数额就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又分两种形式.。其一,采取“全球配额”,它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主管当局按进口商申请先后或按过去某一时期的进口实绩,批给一定的额度,直到总配额发放完为止;其二,采取“国别配额”,这是在总配额中按国别和地区分配配额。不同国家和地区如果超过所规定的配额,就不准进口。
关税配额不绝对限制商品的进口数量,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数量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的待遇,对超过此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附加税和罚款。
我国现在还有数十种机电产品和一般商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
出口配额可以分为“自动”出口配额(被动配额)和主动配额。其中“自动”出口配额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年)某些商品对该国出口的限制额。在限制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制额即不准出口。从实质上讲这是不得不实行的被动配额,故在“自动”两字上加上引号。
主动配额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根据境内外市场上的容量和其他一些情况而对部分出口商品实行的配额出口。
我国现在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商品,相当一部分是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出口商品或垄断商品,盈利空间较大,且大多涉及出口主导行业。实行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是纺织品。我国目前对54类68种343个商品编码实行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
对于所限制的商品,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进口,海关均需凭进口许可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