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办理所在关区以外口岸报关事宜的,由所在地隶属海关报直属海关核准后,报海关总署审批。
2. 专业报关企业在报关时,需向海关出示委托人的正式委托书。
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专业报关企业名称、地址、代理事项、双方责任、权限和期限,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及经营范等内容,并应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此外,专业报关企业应按海关要求协助海关与委托人联系,提供委托人与报关纳税等有关的文字记录资料。
2. 专业报关企业在报关时,需向海关出示委托人的正式委托书。
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专业报关企业名称、地址、代理事项、双方责任、权限和期限,委托人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及经营范等内容,并应加盖委托单位公章。此外,专业报关企业应按海关要求协助海关与委托人联系,提供委托人与报关纳税等有关的文字记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