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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单与装箱单二单缮制

[日期:2015-01-23]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目前,报关一般是电子结关,造成退税核销慢的主要原因,是托运单和装箱单(二单)上的人为差错,以及不规范填制,由此造成理货舱单与海关预录入的资料不符,增加了海关、船代和货主本身大量的重复劳动,耽误了出口货物的退税核销工作,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何避免差错?

  首先,使各装箱点的监管员认识到准确填制二单的重要性;其次是准确掌握每个栏目的内容和要求,使舱单的电脑通过率达到90%以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现行装箱单一式5份,除码头、船代、发货仓库、理货各执1份外,余1份在船方手中作为存查依据。如若不规范填制,不仅有损各货主单位对外的形象,也可以影响船方在国外的交接(船代与船公司根据上栈收据签发提单)。
  
  二、装箱单填制的每荐内容一定要正确无误。特别是品名、件数、数量、重量等,一定要与实物一致。否则,一旦被国外海在查实,轻则将以走私货罚没,重则要追究弄事责任。在国内,一旦查实不符轻的不能及时出口,重的也要追究责任,撤销装箱点等。
  
  三、装箱后,实际装箱数量、件数、毛重、尺码等,与原规定发生溢缺时,除在随车的装箱单上更正外,必须以最快速度详告货主,以便向其他有关单位输列改手续。
  
  四、根据海关规定,开船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办理更改手续,更改幅度不得超过5%;涉及许可证、配额等的要补足额度。超过时效,需到总关办理,并要补交惩罚性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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