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
⑴、 托运人,即SHIPPER。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⑵、收货人,即CONSIGNEE。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对收货人的规定常有二种表示方法:A、记名收货人;B、指示收货人。
A、 记名收货人是直接将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完整地表示出来。这时,收货人即是合同买方。但是记名收货人的单据不能直接转让,这给单据的买卖流通设下了障碍。故记名收货人的表示方法不常使用。B、指示收货人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常用空白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指示收货人掩饰了具体的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使单据可以转让。在空白指示(不记名指示、空白指示)的情况下,单据的持有人可以自由转单据。在记名指示情况下,记名人有权控制和转让单据。指示收货人的方法补充了记名收货人方法的缺陷,但也给船方通知货方提货带来了麻烦。对此被通知人栏目作出补充。
⑶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此栏填写信用证中规定的被通知人。被通知人的职责是及时接受船方发出的到货通知并将该通知转告真实收货人,被通知人无权提货。
⑷、 托运单编号(NUMBER),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⑸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此栏目按信用证的目的港填写。填写时注意重名港口的现象,一般将目的洪所在国家名称填写在这一栏目中。如果目的地是一内陆城市,这一栏目填写卸下最后一艘海轮时的港口名称。在计算运费时,是根据托运单的本项内容计算航程的。 ⑹、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此栏填写信用证或合同都规定的唛头,买卖合同或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可填写N/M。
⑺、数量(QUANTITY)托运单中的数量是指最大包装的件数。
⑻、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对这一栏的内容允许只写大类名称或统称。
⑼、重量(GOSS WEIGHT / NET WEIGHT)重量应分别计算毛重和净重。
⑽、尺码(MEASUREMENT),该栏目填写一批货的尺码总数,一般单位为立方米。
⑾、装运日(TIME OF SHIPMENT)。
⑿、期满日(EXPIRY DATE),该栏目的填写一般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⒀、存货地,内容用中文填写。
⒁、转船(TRANSSHIPMENT),填要求与分批一致,只能在“允许”或“不允许”两者取一。
⒂、分批(PARTIAL SHIPMENT),按照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填写。只能限在“允许”或“不允许”两者中取一。
⒃、运费(FREIGHT),一般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填写“运费待付”或“运费预付/已付。
⒄、托运单日期的填写与发票的日期一样的内容,即开立发票的日期。
⒅、提单正本份数,一般一式三份,三份正本提单同时有效(THREE ORIGINAL BILL OF LADING或者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IN THREE、FULL SET OF BILL OF LADING,指全套正本提单。按照习惯,一般是指二份以上正本提单。
⒆、提单副本的份数,一般是指出口企业留底份数+寄单所需份数+信用证对正本提单要2的份数。
⒇、特别条款,根据信用证要求或合同要求中有关运输方面的特殊条款。
21、签字,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其他项目如船名、提单号码等由船方或其代理人填写。
二、海运货物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① 托运人填制单据-----提交----②外运公司填制船只和舱位-----③外运公司将一联配仓单交出口公司,出口公司据以缮制报关单、投保等-----④出口公司企业将报关单随同所有报关单据交外运公司办理货物装船前的报关-----⑤船方根据出口载货清单和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交外轮代理公司------⑥外轮代理公司将积载图分送港区和理货公司-------⑦港区根据货物积载图,安排货物集港的日程和码头仓位,然后通知外运公司和出口企业-------⑧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根据港区通知,到外贸仓库提货,并将货物送到港区指定仓库-------⑨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报关员持整套报关单据及装、收货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⑩海关验货后,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并将装、收货单退还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由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将装、收货单及交纳出口货物港杂费申请书交理货公司⑾理货公司根据载货船只的到港时间以及外轮代理公司交来的单证编制装船计划,然后凭交纳出口货物港杂费申请书,通知港区将货物发至船边-----⑿港区接到理货公司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货物发至船边-------⒀理货公司理货员负责监督装船,具体核对唛头、件数、包装方式、货名与装、收货单及有关单据描述是否一致,并在装货单上填入实际装船日期、时间、所装舱位和数量,并签名后将装、收货单交船方和外轮代理公司------⒁船方收到装、收货单后,留下装货单作为随船货运资料,由大副在收货单上签字或作适当批注后退交托运人-----⒂托运人收到大副收据后,即可凭此及预制好的提单到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⒃大副收货单上如无批注,外轮代理公司即可向托运人签发已装船清洁提单,并将提单副本交船方留作货运资料------⒄外轮代理公司将实际的出口载货清单与签发的提单核对无误后,分别交船方作为货运资料,交沿途各港及目的港代理作为进口舱单报关------⒅托运人持提单(还有其他单证)到议付银行办理结汇手续。一次海运货物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宣告结束。
三、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缮制与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制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托运货物的交接方式,如CY---CY、CFS---CFS等和集装箱货物的种类,如普通、冷藏、液体等。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流转程序
托运人填写托运单,留下货主贸存联-----②外轮代理公司加注编号和所配船名------③海关审核认可后,加盖海关放行章--------④货代理安排将集装箱号/封箱号/件数填入托运单,在集装箱进入指定的港区、场站完毕后,在24小时内交场站签收------⑤场站的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后,加批实际收箱数并签收。⑥场站业务员在装船前24小时分批送外轮理货员,理货员于装船时交大副。然后第一联收据由场站业务员交还托运人,作为向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收货待运提单的凭证,或装船后换取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