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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托运最基本的常识

[日期:2015-01-19]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1、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法规、条例,禁止强行要求配载危险品和国家明文规定的其它禁运物资。

  2、应提前申报托运的货物名称,规格,重量,体积,性质,形状,件数,包装以及具体的装货时间,地 点,运达目的地和交接手续,以便配载企业及时组织运力。

  3、承运车辆到达预定地点后应及时组织装卸,因装卸落空或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货主承担。

  4、增强安全意识,禁止强行超载。

  5、贵重物资应主动参加保险,并派人随车押运。

  6、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应货物自身的质量原因以及送货手续不全,地址不详等造成货物拒收或无法送达,其责任由货主自负 。

  8、货物起运时须将运费一次性付清(有协议的按协议办),途中过桥过路过渡费由货主承担,车主可代 付代收。

  9、发生商务事故应积极协助承运方(车主和配载部)。按国家规定程序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押 承运车辆。

  10、承担国家运输法规,条例中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配载企业常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守法经营。

  2、树立对货主、车主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合理配载。

  3、以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为服务宗旨,严禁哄抬运价,唯利是图。

  4、对承运车辆和所配货物以及道路状况均应作到心中有数,禁止故意隐瞒或强行配载。

  5、认真查验车辆证照,必要时可与车属单位进行核实。

  6、切实做好台帐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税赋、规费的代征代缴工作。

  7、认真履行合同手续,切实增强保险意识。

  8、认真做好签证工作,禁止使用非统一单据和票据。

  9、发生商务事故应积极主动会同有关方面妥善解决,不得故意推委拖延。

  10、切实加强配载企业间的相互联系,认真履行相互委托代理的责任和义务。

  承运方常识

  1.必须对货物运输安全全程负责,并按要求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2.必须证件齐全,并具备与托运要求相适应的承运能力。

  3.起运时应认真查对货物并签具收据。如无正当理由发生货物短少、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4.运输途中不得刁难货主。

  5.收货后回执单位应及时按指定要求交付委托方。

  6.运输途中如遇以外,应及时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不得故意逃避责任。

  7.严禁强行超载。

  8.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道路运输法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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