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的储存,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危险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7m;运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m。
二、成品、半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宜超过1.5m;成箱成品不宜超过2.5m。
危险品的运输
危险品的运输,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不宜采用三轮车,严禁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
二、 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
三、 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不应小于35m。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汽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6%;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
机动车在A、C级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宜在2.5m以外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