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蹲点在厂家监督生产当然最佳,不过一般不太现实。所以验货最好分为两次,一次在交货期进行到一半左右进行,前往厂家查看其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包装唛头等是否印刷错误,这样万一有出错的地方还有时间补救。另一次则在出货前一个星期左右(产品大约生产到80%)进行验货,最好有外商方面的代表共同验货,待其签字确认合格后即可。如果没有外商代表陪同,则可自行按照确认样和合同要求等进行验货,验货中遇见任何问题切忌自做主张,自做决定,一定要将问题反映给外商并得到其书面确认后方可,避免因此造成外商拒收货物。
在验货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a.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时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一致。
b.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备作装运时可能发生的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c.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要做到对保护商品和适应运输的要求,如发现包装不良或破坏,应及时进行修或换装。标志应按合同规定的式样刷制。
如果你的商品属于要商检的范围,则需要进行报验:
凡属国家规定,或合同规定必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凡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不得出口。
申请报验的手续是,凡需要法定检验出口的货物,应填制“出口报验的申请单”,向商检局办理证件取验手续。“出口报验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产地等项。如需有外文译文时,应注意中,外文内容一致。“申请单”还应附上合同信用证副本等有关单据,供商检局检验和发证时参考。
申请报验报验后,如出口公司发现“申请单”内容填写有误,或因国外进口人修改信用证以致货物规格有变动时,应提出更改申请,并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更改原因。
货物经检验合格,即由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进出口公司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一般货物是从发证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鲜果、鲜蛋类为两星期,植物检疫为3星期内有效;如超过有效期装运出口,应向商检局申请展期,并由商检局进行复验合格后才能出口。
另外,要注意信用证上是否注明有第三方验货需求,如SGS等。如果有的话,则需要提前与该检验公司联系验货事宜(一般要提前半个月左右以便安排验货时间)。由于SGS等专业检验公司较为严格,所以凡是安排有类似公司验货的订单,你需要事先仔细地安排生产和随时抽检。验货后,该公司会出示是否合格的检验报告给外商以确定是否装船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