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为担保的,基于政府信誉,各家银行普遍看好这项业务,曾被称为“香饽饽”,各家银行使出浑身解数抢夺客户。但从目前的出口退税现状来看,“香饽饽”已经变成了“烫手山芋”。山东省德州市2001年出口退税托管贷款开办初期,仅有l家企业办理此项业务;到2002年底,上升至16家,贷款金额达到8153万美元;而到2003年底,则又减至12家,贷款金额为6576万美元。从调查来看,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出口退税期滞后。由于出口退税期的不断变化,出口退税款迟迟不能到位,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对以出口为主的外贸企业来说,退税款被长期拖欠,企业资金无法正常运转,有的甚至只能靠银行借贷来维持,导致银行出口退税逾期,已经严重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质量。
二、法律地位问题。从法律上讲,出口退税不是有效的担保,也就不具备抗拒第三方的功能。企业一旦破产或涉嫌偷骗税,这笔贷款就无法偿还。企业取得贷款后,如与第三方发生经济纠纷并诉诸法律时,该企业的出口退税账户可能被法院冻结,造成贷款无法偿还,使得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上升。
三、出口退税托管贷款期限短。出口退税托管贷款是企业凭有效的欠退税单据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但按照国家规定,质押贷款最长期限是一年,虽然托管贷款是以税收作为担保,但由于目前退税款偿还越来越慢,从半年延长为一年,甚至超过一年。
四、利息偿还问题。利息部分由各地财政贴息80%,余下的20%由企业自付,但很少有地方财政能够拿出钱来为出口企业贴息。因此,银行担心贷款发放后会因利息问题而引发纠纷,从而增加不良贷款的比率。
五、退税证明出具问题。由于出口退税托管贷款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退税证明,而这项证明的出具有的是外经贸部门,有的是税务部门,有的是地方政府,标准很不统一,交易程序的复杂性使得银行对发放该项贷款态度谨慎。
为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保持出口退税托管贷款的可持续性,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一、国家应加快退税速度。出口退税款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质量,只要政府能按时还款,银行的风险就会相应降低。另外,出口退税的实际额度下达后,要及时拨给企业,让企业对退税款的调度使用有合理的预期,减轻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
二、出口退税证券化。所谓证券化,就是政府对债权企业定向发行债券,企业可以拿这些债券去银行质押以获取资金,由于是政府发债,银行的风险相对减校另外,对出口退税证券化,可以规定一个偿还期限,这样,政府就可以有较充足的时间来偿还这些款项,既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又化解了银行的风险。
三、规范出口退税托管贷款业务的操作。企业在申请该项贷款时,各相关部门应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同时,银税之间要建立沟通机制,税务机关定期将欠、漏税企业名单向银行通报,银行在对这些企业发放贷款时慎重操作。而最高法院也应出台司法解释,使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能有对抗第三者的法律效力。
四、规范银行的贷款机制,规避信用风险。可采取封闭式的做法防范风险,即把出口退税托管贷款与该企业的新增业务联系起来,当出口退税托管贷款演变成不良贷款时,可由银行在其其他业务货款中扣除,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