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
用户须知:
1、本发递单仅限于寄递 中国速递国际快件时使用。
2、寄件人在交寄快件时应使用英文或法文逐项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填写时
须使用打字机或圆珠笔,以使本单各联字迹清晰可辨;
3、收、寄件人名址应详细
准确,且应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
够及时联系;收件人地址仅为邮政信箱号码的快件一律不予收寄;本公司对快件
地址错误或不详所造成的投递延误不承担责任;
4、快件内不得夹寄现金、危险品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所列的禁寄物品以及承
运人禁止作为快件交运的物品;对寄件人违反禁、限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5、快件应使用符合邮政规定的封装材料,按照内装物品性质妥为封装,以确
保快件安全;
6、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相关规定,当快件的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时,
快件的运费标准按照其体积重量予以收取;
具体计算公式为:长×宽×高÷6,000=体积重量;
7、为保证快件顺利通关,请在相应栏目内用英文详细、如实向海关申报快
件内件(包括文件资料)的品名、件数、重量、申报价值及原产国等项目,
同时任何物品类快件都应随时以英文填写的商业发票以式两份,否则将可
能导致通关延误;
8、需办理快件查询的用户,应在自快件交寄次日起的四个月内,持本单
及快件收据到原交寄点办理查询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9、对地址有误、不详或夹寄禁寄物品的快件,在退回时由寄件人承担退
件运输费用;如寄件人选择“放弃”,则相关快件将就地销毁;
10、补偿标准:
a、对证实为延误的快件,每件的补偿金额为所收邮费的50%;
b、对丢失、完全损毁的信函、文件资料类快件,每件的补偿金额为人民
币400元,并退回已收的全部邮费;
c,对丢失、部分损毁的物品类快件,除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资费外,将按
照详情单上的寄件人申报的实际价值予以补偿,但最高不超过根据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