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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日期:2015-03-04]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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