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商业价值的进口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下。以上的,征收超出部份的关税和增值税。机电产品无论购买或赠送的均纳税。
关税缴纳方式中,年进出口货物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或进出口批量小但品种繁多,年经营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者,可适用定期汇总纳税制,每10天海关纳一次税。
关税的缴纳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逾期则日征收1‰的滞纳金(不属于海关行政处罚,是强制执行行为)。3个月内仍未缴纳的,海关将强制缴纳。申请缓缴应在货物进口之前或海关办理该货物内销通关申报手续之后的7日内提出申请。关税的缓纳期一般为3个月,因特殊原因超过3个月的,需要向海关部署提出申请。在缓纳期内,从批准缓税后的第16日开始到纳税为止,按月征收10‰的利息。
纳税争议的解决:当事人自知道海关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海关自接受申请的60日内做出复议。不予受理或不予答复的及不接受海关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报关程序中申领《手册》:进口料件金额不超过1万美元的合同,加工贸易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及不适用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的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手续后可直接申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必开设银行保证金台账。同时,对于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辅料(主要是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可不申领《登记手册》,合同备案后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罚款金额(具体见网页上的《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和教材):
走私行为: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应缴税款三倍以下的罚款;5万元以下罚款。注意都是“并处”的性质,并且注意是否没收货物。
违规行为: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下罚款(教材P8、P175、《细则》第16条)。违规行为是不没收货物、物品的。
无论走私还是违规,违法所得都要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