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所称进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简称消费税),其中消费税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只含出口关税一项。
二、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三、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其中,从量消费税商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按体积净重计)如下: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进口税额
=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进口关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税率)
×到岸价
=常数×到岸价
四、为便于计算进口税额,编制了《进口税计税系数表》,其使用方法举例如下:
(一)“系数表1”适用于应征消费税税率不为0税率的商品。鉴于此类商品法定增值税率均为17%,因此在本书中查出该商品的关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后,在“表1”内找出这两个税率交叉栏内的常数,用进口货物的到岸价乘以该常数,即为应纳进口税额。
例如,进口烟草制的卷烟,到岸价格为10000元人民币,优惠关税税率为150%,消费税税率为45%,增值税税率为17%,查“表1”内关税“150”一栏及消费税“45”一栏交叉处,即为它的常数4.3182。用到岸价格乘以该常数,即10000×4.3182=43182,为上述卷烟应纳进口税额。
(二)“系数表2”适用于消费税税率不为0的进口商品。首先在本书中查出该商品的关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然后在“表2”内找出这两个税率的交叉栏内的常数,用进口货物的到岸价乘以该常数即为应纳进口税额。
例如,进口玻璃制眼镜片,其到岸价格为10000元人民币,优惠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税率为17%,然后,查“表2”关税“50”一栏及增值税“17”一栏交叉处,即为它的常数0.7550。用到岸价格乘以该常数,即10000×0.7550=7550,为上述进口玻璃制眼镜片应纳进口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