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又称货物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的货物或拟交付的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同时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进行的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条件的检验以及动植物病虫害检疫。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履行合同
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买卖双方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彼此相隔千山万水,难以当面交接货;并且商品要经过长途运输,途中可能还会多次装卸,难免会发生货物短损残缺甚至灭失等问题,尤其是在凭单证交接货物的象征性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问题更容易产生争议,而这也会涉及发货人、运输部门、装卸部门、保险公司等多方面的责任。因此,为了明确责任的归属,查明货损的原因和程度,避免纠纷或出现争议后能够妥善解决,就需要一个有资格的、公正的第三方即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或鉴定,以维护国际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把好进口商品质量关
在进出口贸易中,一国需要从其他国家及地区进口多种商品或生产要素,此时本国的检验机构就应当对进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检疫,把好质量关,以防止有些不法商人以旧充新、以次充好,避免和防止品质低下的商品进入国内,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可以防止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害传播,保障农林渔业生产和人民健康。
三、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
在进出口贸易中,一国通过对出口商品的检验,能够及时发现出口商品的不足,促使生产企业采取措施改进技术水平和工艺流程,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包装等问题,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知名度,也可有效避免外国进口商的索赔及退货,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增长。
由此可见,商品检验检疫不仅能够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正常发展,而且还关系到本国的国民经济是否能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从而成为买卖双方交易洽谈贸易合同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许多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也都纷纷立法予以保证。
对商品检验检疫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第34条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在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交付时,有义务根据要求,给买方提供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以确定货物是否符合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8条规定:“卖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方有权在接受货物之前对商品进行检验,卖方应予以配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并不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买方对收到的货物可以进行检验,也可以不进行检验(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卖方的检验为准)。假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进行检验,就视为放弃检验权利,买方也不可以未对商品检验为由而拒收货物。
由此可见,有关商品检验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慎重起见,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对与商品检验有关的问题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这就是合同的检验条款。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检验条款因商品的特性和各国对于有关商品检验的做法各有不同而有所差别,但是一般包含检验机构、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证书等内容。下面将对一般商品检验条款作以介绍。
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货物的接收等同于买方接受货物吗?答:不等同。买方接受货物是指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认为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而同意接受。货物的接收仅仅指买方接到货物.
我某公司同日本两公司签订了出口羊绒衫合同。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出口羊绒衫商标也标明“100%羊绒”。而事实上,出口羊绒衫尚无国家标准,其他有关标准也并无羊绒含量检验项目规定;此外,在合同与成衣上标明“100%羊绒”也很不科学,因为从技术上讲,纯羊绒加工成衣质量并不好,所以一般称羊绒衫,并不指“100%羊绒”。对方两公司对我出口羊绒衫进行检验后,因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提出索赔。最后我方向外赔偿了数十万美元。
分析提示:
这是因合同中检验条款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即合同与商标都标明“100%羊绒”很不科学。问题是我们过去对这一现象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成分并非100%的标上100%,埋下了纠纷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