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货人名称:出口公司的中英文名称(一般用英文)。
2、收货人(英文):依信用证规定,一般为收货人或进口商。
3、货物名称(中英文):按信用证规定,一般与提单一致。
4、HS编码:按海关核发的商品编码填写。
5、产地:按实际填写。
6、报验数/重量:按实际应检验商品填写。
7、货物总值:即发票金额。
8、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商品外包装的数量,散装货则填“IN BULK”。
9、输往国别与地区:按实际填写。
10、存货地点:报验时若需对检验商品取样,则应到其存货地点。
11、随附单据:
在相应方框内打√,需要卫生证时,要有卫生注册证及厂检合格单
需换证凭单(出口货物不在出运口岸而在发运地商检)时,要有预验结果单
12、需要证单名称:在相应的证单上打√。
注意:一批商品需要一份申请,不能涂改,特殊要求应预先申明,若要修改商检条款,应及时办理手续,若要撤销报验,则需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