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有的网友问为啥有些收货人公司的名称前面加了:TO ORDER OF xxx公司=ORDER OF xxx公司, 或者 TO ORDER OF XXX 银行=ORDER OF XXX银行,这也显示了具体的公司和银行名称啊,为啥不是记名提单呢,这首先要理解 TO ORDER OF XXX =ORDER OF XXX的意思,这个意思是指凭XXX的指示,凭XXX的指示另外的人才能使用提单来提货(也就是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卖给其他人,使他直接去提货)那么怎么指示呢,发电报传真打电话给货代吗?不是的,这个指示是用背书来体现的,我们来看看常用的指示提单各种情况:
提单收货人之记载方式 背书方式
To order of shipper 凭托运人指示 托运人背书
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 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XX公司 凭xxx公司指示 xxx公司背书
To order=To the order 凭指示 托运人背书
至于背书的方式,可以做成空白背书: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就可以转让提单,谁拿到正本提单谁提货,可以做成记名背书:谁在单据背面盖个章+签字,然后打印一句话, Please deliver to XXX公司,这样这个XXX公司就可以凭正本提单去提货了。另外补充各种写法: TO ORDER OF= TO THE ORDER OF = ORDER OF TO ORDER= TO THE ORDER=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