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对欧洲来说并不陌生,作为一项业务外包行业在欧洲已有几百年的历史。许多著名的公司如Schenker等在那时就已开始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但是由于意识到专业化分工重要性,开始重视外包并同时将其作为一种产业兴起,则始于20世纪80、90年代的美国。据有关资料统计,1992年美国第三方物流市场的营业额为350亿美元,占物流市场总营业额的2%-3%,1996年已达到500亿美元,增长到物流市场总额的5%-6%,并且美国第三方物流在1997年和1998年的业务增长分别为40%和15%。第三方物流已从美国开始延伸到世界各地,现今第三方物流业务已占到整个世界物流业务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还在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这一切都表明第三方物流的力量在逐日强大,而且随着第三方物流公司逐渐参与供应链的各种业务,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也在与日俱增。同时也预示着继以制造商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和以零售商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后将有一种新的供应链模式出现--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这里所提及的第三方物流公司并不是指单纯从事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而是指在从事第三方物流以外还以供应链的管理者对供应链进行整合,它实际上是既实施第三方物流的功能同时又实施第四方物流的功能,将自己的物流优势与整个供应链进行整合,也正是这种整合功能增强了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的竞争力)。那么什么是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到底来自哪里,以及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供应链应该具备一些什么条件。这些是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存在的理由和必要前提,也是研究这种模式的必经之路。
2 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第三方物流公司(包括资产型、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是一种适应新形势并有很大发展前途的供应链新模式见 图1)。但是这种模式则是受到环境影响而不断地改变的,所以在本文中所提及的这种模式是有层次性的,也就是说随着环境的变化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从完全承担物流到既承担物流又涉足第四方物流的领域再到完全从事第四方物流的职能,因此笔者将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分为三个阶段。
2.1完全或主要提供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该模式可以说是最低级的一种,这种模式中第三方物流公司基本上的业务是物流,也提供少量的供应链整合方案,但这种整合方案是由于别的企业需要而为其专门设计的,是作为一种独立的产品出售的,而物流企业本身也未真正地参与到供应链中去,只是作为一个辅助者存在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要是依靠物流方面的特色服务来赢得消费者,在消费者中建立起一定的品牌优势,从而形成消费者对这种物流产品需求的拉动力,最终使得制造企业或零售企业对其产生一种依赖性。因为消费者已经将这种物流服务作为产品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制造商要想赢得消费者必须依赖于这种服务,各种产品也只能通过这种服务建立起差异化。笔者将这种主导模式称为被动的主导模式。
2.2既提供物流又提供供应链整合方案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在这种主导模式中,第三方物流公司不再处于被动的无意识地位,而是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借助于自己特色服务的核心地位优势去组织和管理整个供应链。但是该模式中第三方物流公司的主要业务还是物流服务,也就是说它所从事的供应链管理和组织主要是服务于物流活动的。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物流公司已经将供应链的整合方案与自身的物流优势结合起来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因为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调配将会出现很多不必要的交易费用,这样可能会削弱或抵消物流所带来的优势。应该说这种模式是真正主导的开始。但是这种模式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各企业(包括物流企业本身)必须首先改变物流企业作为供应链辅助者的观念,而应该将其认为是供应链的主要参与者。但在现实中由于辅助者的观念还处于主要地位,所以这种模式出现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出现的趋势却是必然的。
2.3完全提供供应链整合方案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这种模式实际上也可以称为第四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因为它所从事的主要是第四方物流的职能。但是由于这种公司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转变而来,而且这种模式的品牌也是以原来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品牌为基础的,所以仍称其为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它凭借对物流领域的熟悉,再加上具有专业化组织和管理优势,最终能达到单一的第三方物流所达不到的结果。在这种模式中,将拥有强大的品牌力量,这种品牌不再象传统品牌那样,而是一种结合各方优势的供应链品牌,这种品牌预示的不仅是可靠的产品质量,同时还预示着完善的物流配送,所以它是一种全新的品牌。这种供应链模式是一种最高级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处于主导地位的第三方物流公司通过运用各种先进的理论和信息技术真正达到了供应链的无缝连接,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供应链的整合优势。
3 产生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的原因分析
3.1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给了第三方物流公司改变地位的机遇。
在现今的买方市场环境下,各个企业都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制定自己的战略和策略。但是消费者的需求却是在不断地变化之中,所以企业的策略和企业的地位也在相应地随着变化,正如一些专家所说的,20世纪70年代的竞争焦点是成本,80年代是质量,90年代是服务,而到了21世纪的竞争焦点则是速度。这个总结直观地向我们显示21世纪将是物流在供应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世纪。在这个时期越来越多的产品变成无明显技术和成本差异的普通商品,企业只有通过提供附加价值才能建立起差异化优势,而这种附加价值的主要来源则是现代物流。因为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并不是把产品本身的质量等放在第一位,而是在产品能基本满足需要时将产品能否及时而准确地输送到家、产品的可得性和可靠性以及产品的售后等服务等看的越来越重要,而这些方面都可以通过物流而得以实现,因此物流所具有的这种作用必将决定其在供应链中的关键性地位,从而决定了第三方物流公司必会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
按照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实际上竞争优势主要可分成两种:差异化优势和成本优势。而物流作为“第三利润源泉”正是成本优势的体现。随着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强,原先的大规模生产已不适应现实消费者的需求,现实要求的是小批量采购、小批量生产和小批量运输,这势必提高对货物的供应和运输频率,从而增加产品的物流成本。这对自营物流的制造商和零售商是很不经济的,但对于提供集成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而言却并非如此。因为它可以通过混装运输和减少或消除返程空车率等措施来享受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距离经济等带来的成本优势,从而在供应链各企业中建立起成本优势,这种成本优势也在预示着第三方物流公司必能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
3.3作为供应链组织者的优势决定第三方物流公司将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
第三方物流公司是供应链中的纽带,它将整个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都看作是自己的服务对象和顾客,而在现实的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环境中必然驱使物流企业加强与供应链各成员的交流与沟通,以使更好地了解他们。因为要成为有效的供应链组织者和管理者,首先必须了解各成员的具体情况,只有满足这个前提条件才能在整合中充分地利用各方的优势,避免各种劣势。而这却是供应链中其他成员所不具备的,再加上第三方物流本身对物流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其他成员,所以第三方物流企业自然是供应链集成方面的专家。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现在更多的企业寻求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进行供应链整合。虽然说这还没有到达笔者所提出的那种层次,但是毕竟我们已可以从中看出这种趋势的存在。如UPS全球物流公司与世界吉它制造业巨人Fender公司的合作正是这种整合方面的一个很好的例子。UPS帮助Fender公司完成配送过程的流线化和集中化,同时UPS管理来自世界各地制造厂的海陆进货,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其EDCs的库存,由EDCs的雇员检查产品质量,检视库存,满足配送商和零售商的订货,管理多方承运人的交付。通过使用UPS的配送中心,Fender公司能够缩短交付时间,更好地监控质量和交付订货,更为重要的是,UPS在将吉它运往零售商之前完成每把吉它的调音,以保证零售商从箱子中取出吉它即可弹奏。
3.4运用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决定第三方物流公司能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
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离不开承担供应链集成的职能,必须借助于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如EDI、GPS、GIS和POS系统等。所以这种运用信息技术的经验必将有助于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供应链整合,也为其确立供应链的主导地位增加了筹码。
4 供应链管理新模式的存在条件
要想建立起一种新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它需要满足一些存在的条件。就现实情况而言,其实新模式的形成原因已基本满足,但是实际上还并未看到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所以要促成这种模式的形成,还需要我们在客观和主观上满足一些必要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如下:
4.1各企业的观念必须有所转变。
第一,就制造企业和零售商的观念方面而言,虽然第三方物流以其强大的成本和差异化优势吸引了不少企业的兴趣,但还是有很多企业抱着自营物流、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特别是在象中国这样的经济和法制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和国家,这种观念尤为严重,而这种观念实际上限制了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发展,当然也就使这些公司的优势由于达不到一定的规模而无法发挥出来,因此使物流的重要地位无法显示,甚至有的地方还会出现运用第三方物流反而增加成本的可能性;第二,就物流企业本身的观念而言,物流企业总是将自己定位于供应链其他成员的服务提供者或供应链的辅助者的身份,而并没有看清在现实形势中,物流企业的地位已经由于消费者的需求而发生了变化(当然可能这些变化还是有限的和不全面的),但是事实上在某些领域第三方物流企业完全有可能成为供应链的主导者,但是由于受这种观念的影响,还是由原来的制造商或零售商处于主导地位。
4.2产品特性必须适应这种模式。
在提出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时,并不是在否认前两种模式的优势和存在的可能性。因为新模式并不是在所有的环境下、对所有的产品都适合,对有些产品而言可能运用前两种模式比新模式更具有竞争力。所以要求我们对运用这种新模式的产品特性必须有所了解。而适合运用新模式的产品为:(1)产品本身的同质化程度很高,而物流将成为其差异化的唯一来源,如书、新鲜蔬菜和水果等;(2)降低产品成本的第一和第二利润源泉的空间已相当狭小,而物流却为降低成本留有广阔的空间,但是这种成本优势只有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才能体现出来,如传统产品彩电等。(3)产品可能具有差异化或成本优势,但是产品可能由于价值问题而本身品牌效应不够强大,而物流公司则具有强大的品牌效应,同时产品对物流也具有相当的依赖性。可以认为这种新模式最先可能会出现在满足上面特性的产品中。
4.3第三方物流公司不应是只从事单一物流业务的公司,必须还从事将自身物流与整个供应链整合的第四方物流公司的职能。
从目前许多第三方物流公司来看,大多数公司只是在从事的物流功能上进行延伸,而并没有真正地涉足第四方物流的业务,这在中国物流市场中尤为明显。而对于那些象UPS、Federal Express等国际物流巨头虽然提供供应链整合方案,但它只是为别的供应链来设计,并将这种方案作为单独的商品进行出售,而没有在自己所处的供应链中来结合自身的物流优势进行供应链整合。然而要想成为供应链的真正主导者必须同时具备和从事此两项职能,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发挥出供应链的整体优势。
回顾前两种供应链模式可知,无论主导者是制造商还是零售商,他们都拥有一个强大的品牌,如IBM、P&G和WAL-MART等。同样在这种以第三方物流公司主导的供应链模式中也需要一个强大的品牌,因为这种第三方物流的品牌是整个供应链凝聚的体现,也是整个供应链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当这种品牌被整合进供应链中时,它实际上已是一种供应链品牌,这种品牌的优势则要比前两种品牌大得多,它预示的是整个供应链整合后产品有形和无形质量的双重体现。然而现实中拥有此种品牌实力来进行供应链整合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还比较少,只有UPS等公司可称得上初具实力。因此也就从某种意义上限制了这种新型供应链模式的发展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