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员证》有效期为2年,报检员应在其《报检员证》有效期届满之日前60日起至有效期届满之前30日之间,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被暂停报检资格的报检员,也应按规定提出延期审核申请。
2、申请程序:
报检单位、报检员通过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提交延期审核申请。
符合有关规定的将自动审核通过,《报检员证》有效期自动延长2年;如延期审核未自动审核通过,申请人应打印“《报检员证》延期申请书”,到发证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延期审核手续。
3、报检员在效期届满30日内仍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报检员证》及《报检员资格证书》将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