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进口通关手续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原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 报关单 向进境地 海关 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 报关单 ,以及保险公司证明,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原出口货物海关已出具 出口退税 报关半日的,应交回原 出口退税 报关单 或提供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需要征收出口税的,原征出口税款不予退还。
退运出口通关手续
因故退运出口的境外进口货物,原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境,并提供原货物进口时的进口报关单,以及保险公司,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等有关资料,经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境。
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出口退关货物的通关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得知办结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未装上出境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码日内向海关申请退关,经海关核准并撤销出口申报后,凭海关签注的 单证 提货,运出海关监管场所。已缴纳了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草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是指我对外承包工程公司为承包国外工程建设项目而出口的成套设备、工程物资等。对外承包工程进口货物,是指我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复运进口的原从国内运出的施工材料、设备以及在国外施工期间购买的机械设备等,以及用承包工程的外汇收入,为国内需要而在国外采购进口的机械设备等。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由国务院或其授权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公司经营。
出口货物的报关
出口货物报关时,成交验下列 单证 :
(1)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2)货运、商业单据;
(3)承包工程合同副本、国外企业批准证书;
(4)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交验许可证。
经海关审核验放后,将一份报关单批注签章后退承包公司,凭以在工程结束后,货物复运进境时报关。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下列 单证 :
(1)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2)货物的货运、商业单据;
(3)承包工程合同副本、国外企业批准证书;
(4)属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交验许可证。
海关审核经海关审核,按以下情况办理:
(1)对从国内运出的施工机械设备等,凭经海关签章的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免税验放。
(2)对在外施工期间购买的用于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等,凭设备的进口审批手续验放;属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应交验许可证,并按机械设备等新旧程度征税验放。对进口时保证在一年内复运出境的,可按暂时进口货物办理。
(3)对用承包工程外汇收入购买进口国内需要的机械设备等,凭设备的进口审批手续和进口货物许可证征税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