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通电子报检业务的条件:
1、报检人在商检局登记备案或注册登记;2、合格的报检员;3、软硬件条件;4、电子业务开户
二、申请电子报检应提供:
1、《电子报检登记申请表》;2、《电子业务开户登记表》;3、登记备案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终端软件平台报检 和 浏览器报检.
四、电子报检的工作流程:报检、施检、计收费、放行
1、审单原则:先机审后人审。两审通过后,准备现场施检。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
2、电子报检成功后,持打印纸质报检单现场报检、施检。
3、计收费:电子审单系统自动完成。
五、电子报检应注意的问题:
1、如实报检,并与随附单证保持一致;
2、合同或信用证对商检有特殊条款和要求的,要在申请中提出。
第四节 电子放行
一、电子通关 (商检与海关之间)
二、电子转单 (产地和口岸商检之间)
(一)出境转单
1、产地局——电子转单中心 (转送:报检信息、签证信息等)
2、产地局出具书面商检资料: 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
3、口岸局请单 提交(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出口货物通关单》);
4、口岸局出单
5、必要的查验。
(二)进境转单
1、口岸——电子转单中心 (报检信息、签证信息等)
2、口岸局出具书面商检资料: 报检单号、转单号及密码
3、指运地申请施检
4、施检,出证,发送电子回执给口岸局。
(三)下列情形不转单
1、出境货物产地预检的;
2、出境口岸不明的;
3、需到口岸并批的;
4、需在口岸检疫并出证的;
(四)口岸的查验和报检信息的更改
1、口岸查验:验证 和 核查货证
2、更改情况:
a、运输造成的包装破损或短装,需要减少报检数量的
b、需要在口岸更改运输工具、发货日期、集装箱规格及数量的
c、申报总值按有关比重换算或变更申报总值幅度不超过10%的
d、其它经口岸局与产地局协商同意的
三、绿色通道制度: 电子申报,口岸只验证,不验货快速通关。基本上都是工业品。
(一)绿色通道企业条件:
1、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 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质量稳定,2年内未发生质量索赔和争议; 4、1年内无违规报检,2年内无商检行政处罚;
5、一、二类企业; 6、必要的“原产地标记”注册
(二)适用绿色通道制度的要求:
外贸经营单位、生产单位、报检单位均必须是绿色通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