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集装箱货物运输看,随着集装箱运输以及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承运人的业务范围也随之有所扩大,船公司的责任由海上向陆上两端延伸,多式联运不仅方便了货主,也扩大了船公司的货运量。然而,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也有所扩大,其费用有所增加,而增加的费用也只能从运费中收回来,这对运价的制定工作随之提出了新的要
求,即应制定出一套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费率、规定和有关条款。
我国现行集装箱运输下的拼箱货运费计收,与普通班轮运输下的件杂货运费计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整箱货,则有最高运费和最低运费的计收规定。而且,集装箱货物最低运费的计收不是某一规定的金额,而只规定了一个最低运费吨,又称计费吨,这一概念与普通船运输下最低运费的规定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普通船运输下最低运费是以运费金额为标准计收的,也就是某一提单项下的货物运费没有达到费率本中规定的某一金额时,则仍应按规定的金额计收。
集装箱货物在进行门到门运输时,可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完成整个运输过程,该过程可分出口国内陆运输、装船港运输、海上运输、卸船港运输、进口国内陆运输5个组成部分。其中,船公司通常负责出口国集装箱货运站或码头堆场至进口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的运输,这一范围通常是集装箱运输下所包括的范围。这一点与普通船仅从事海上运输的部分,并按 海运 运费计收有较大区别。在以普通船运输时,其陆上运输费用和港区码头的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由货主负担。集装箱货物在多式联运下,船公司作为提单的签发人,除负责自己运输区段外,还要与负责其他运输区段的承运人词订立分运合同,委托他们负责公路、铁路、内河等区段运输。船公司与各运输区段承运人之间的关系和责任划分依据是合同条款的规定,并受船公司对各合同方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制约,这些费用由船公司直接交付给各分运合同的承运人。
由于船公司支付了集装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所以,集装箱货物的运费结构应包括海上运输费用、内陆运输费用、各种装卸费用、搬运费、手续费、服务费等。上述费用一般被定为一个计收标准,以确保船公司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全部支出后,均能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