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证凭条和凭单都是出境货物报检的凭证,都是针对法检货物的报检地和出境地不同的情况下,用凭条或凭单到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正本《通关单》的凭证。
换证凭单可以一次报检,分批核销。也就是说可以一次将货物进行检验完毕,然后分批出口,但是必须携带换证凭单正本到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核销并换取《通关单》。
换证凭条是由当地检验局签发的一种电子数据凭条,是电子转单的凭证,也就是在报检地通过报检后,有关数据就以通过系统自动传送到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企业只需凭换证凭条上的转单号和换证凭条的传真件就可以到出境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取《通关单》。海关凭《通关单》验放。目前我们都采取出境换证凭条的形式,因为这样既方便又快捷。
出境货物换证凭条,企业备案时需注意以下情况:如果出境地是在大连口岸,那么凭条的评定意见栏中就要体现“请持此单到辽宁局本部办理出境验证业务”,一旦是到山东局本部办理出境业务,那么企业就不能在大连的检验检疫机构换取《通关单》。也就是备到哪个局才能到哪个局来换取《通关单》。另外就是运输方式的问题,如果我们采用的是海运,那么企业备案的运输方式应该是江海运输,虽然运输方式不在凭条上显示,但在商检的电脑里会体现的一清二楚。假如实际是采用海运,但在备案的时候不小心备成了汽车运输,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商检也可以接受,但是换取《通关单》的费用要比正常换证的费用高出很多。
希望各有关企业在报检时需要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