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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报验应注意事项

[日期:2015-01-06]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进口商品报验应注意事项

  1.同一合同、同一发票、同一提单限填一份申请单,同一合同、不同发票或提单的,应分别填写申请单。

  2.对装船前已经过预检验、监造监制的进口法检商品到达口岸时,仍应按规定进行报验。以货到后商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并对检验不合格的进口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按合同规定对外索赔。

  3.对列入《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商品按法定检验商品办理报验,并加附进口质量许可证复件或提供许可证编号。

  4.报验人应按合同、发票、提单等项填写申请单,书写工整、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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