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签合同要合理:合同中要考虑双方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标,这点很重要。如果只考虑一方赚钱,而使另一方无利可图,这样的合同即使签下来,履约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实践证明如双方的理念一致,所签合同的目标相同,履约中一般就不会产生什么问题,即使有问题也较容易解决。
所签合同要完善:物流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任何一方如在签约前考虑不周或者准备不足,都有可能在未来执行合同中出现问题。此外,合同的执行标准及衡量标准,是客户与物流商在签约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的问题,但在实践中,大量的合同根本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双方在执行合同或对所提供的服务方面产生争议。
服务范围要明确:许多物流商往往忽视了服务范围的重要性。物流商与客户第一次合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服务范围”给予一个明确的界定,包括如何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物流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到何种程度及服务的期限,总之要对服务好到何种程度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否则,物流商对要干什么都不清楚,而客户也不清楚支付的是什么服务费用。“服务范围”应详细描述有关货物的物理特征,所有装卸、搬运和运输的需要,运输方式,信息流和物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不要误导客户:物流商不要为了争取客户而使其产生误解,将物流服务视为灵丹妙药,认为物流商可将客户所有的毛病都连根治愈。应让客户认识到,没有一个物流方案能十全十美地解决企业的全部问题;即使要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详尽的策划、充足的时间,以及付诸实施这样一个过程,最终才能见效。
避免操之过急:许多企业在尚未做好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去寻求物流商的帮助,并对物流商寄予过高的期望匆匆签约,或许他们有太多的、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带来忙中必然出错的后果。
合同具有可行性: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企业,签约前应向有关专家咨询,甚至请他们参与谈判,分析企业生产、管理的特殊性、特殊要求及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避免留下难以弥补的后患。而对于物流商经过努力仍无法做到的方面,千万不要轻易承诺。
必须考虑经济性:物流商接受和签订的协议影响最终能产生效益的项目,而适当水平的物流成本开支必然与所期望的服务表现有关。要取得物流企业的领导地位,关键是要掌握使自己的能力与关键客户的期望和需求相匹配的艺术,对客户的承诺是形成物流战略的核心。一个完善战略的形成,需要具有对未实现所选方案的服务水平所需成本的估算能力。
条款要有可塑性:物流商在签订协议时,要掌握好一种尺度,即达到何种水平。比较好的尺度是,将合同定为中间性的、可改进的方案,而非最终方案的程度上,以便为今后几年留出调整、改进的余地。合同条款要订好,要有保护措施,轻易不要订立那种没有除外责任、没有责任限额的条款,否则将收取很少的费用而承担无限的责任,赔偿整个货价;轻易不要承担严格责任制条款,而要争取过失责任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