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投保人投保的险别所规定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顾名思义,似乎只要投保人投保了平安险,保险人就要负责被保险货物平安到达目的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平安险只是一种习惯叫法。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通过合同方式体现的,因此,在被保险货物发生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即平安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予以理赔。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 被保险火灾运输途中由于恶写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这五种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如霜冻等,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概不负责赔偿。
本条中恶劣气候是一种自然灾害,它不是一般的,常见的,可预测的气候条件,而是船舶在海上偶然遭受的不常见的、未能预测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它足以使船舶破裂,倾覆,浸水,使货物潮淋,倒垛,散包。另外,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恶劣气候的构成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冬季的太平洋水域的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8级以上,浪高10米,此时的气候条件虽然恶劣,但确是可以预防的,也即不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不构成本条款中所指的恶劣气候。如果被保险货物因此受损,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在春季的太平洋水域航线上,气候条件一般均为风力2-3级,浪高2-3米,如果船舶在海上突然遭受风力8级,浪高10米的气候条件,则构成本条款所指的恶劣气候,因此造成被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本条款中的整批货物是指一张保单载明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一张保单项下分类保额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或者同一张保单承保了多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则每一张提单项下的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视为一个整批;以及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全部货物视为一个整批。
本条款保险人仅负责赔偿因上述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即整批被保险货物全部毁损或永远失去有效的占有或无法回复原状或丧失原来的性质。而对整批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即整批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发生损害,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是被保险货物完全毁损或以失去原来的用途和外观,并不可回复原样或原来性质,或永远失去有效占有。因此,实际全损有三种情况:第一,被保险货物完全毁损;第二,被保险货物以失去原来性质或用途;第三,被保险人永远丧失了对被保险货物的有效占有。如果被保险人只是暂时丧失了对被保险货物的占有,则不构成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是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被保险货物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持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例如,为避免发生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所需的救助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构成被保险货物的推定全损。
委付是保险所特有一种法律行为,即指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把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移转给保险人,而请求全部保险金额的给付,因此,委付是基于被保险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产生的。被保险人不委付被保险货物,就只能以部分损失向保险人索赔。
委付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被保险人递交委付通知,保险人则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接受委付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并通知被保险人。事实上,被保险人是否递交委付通知是根据被保险货物是否构成推定全损而定。因此在被保险人确定其被保险货物构成推定全损时,为了及时取得全损赔偿,会及时向保险人提出委付通知。保险人支付了全损赔偿,并在合理时间内一旦接受了委付就不得撤回,同时取得和承担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超过了合理的时间保险人对是否接受委付仍保持沉默,不应视为接受委付的承诺,而应视作不接受委付的行为。
被保险人递交的委付通知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通知一般应以书面作成,此外,保险人未作出接受委付的意思表示以前,被保险人一般可随时撤回委付通知。
无论保险人是否接受委付,只要保险人支付了全损赔偿,就取得了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的代位权。
2. 本条是指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与他船,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以及运输工具发生失火,爆炸以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3. 本条是指在运输工具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这四种意外事故之际,随之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这三种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如果货物在上述意外事故发生之前或者虽在上述意外事故发生以后,但运输工具已完全脱险,在正常的海上运输过程中又遭受上述自然灾害所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 在装卸或运转被保险货物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全部落海所致的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本条是为了鼓励被保险人积极施救保险货物而规定保险人对一件或数件整件被保险货物全部落海以后施救被保险货物遭受的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全部落海所致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5. 为了避免或减少应由保险人赔偿的损失而由被保险人,其雇佣人员或代理人采取必要措施而合理支付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为了被保险人自己的方便或本身的利益,或为了避免或减少并非由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所引起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所采取的措施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