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或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基本险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写为F.P.A.)下列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1.恶劣气候
2.雷电
3.海啸
4.地震
5.洪水等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等;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整件货物落海施救费用;避难港、中途港由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产生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推和救助费用;根据“船舶互撞条款”规定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With Average,简写为W.A.)
平安险+平安险所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 (All Risk)
水渍险+一般附加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 Risk)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短量险4.混杂、沾污险 5.渗漏险 6.碰损、破碎险 7.串味险 8.受潮受热险 9.钩损险 10.包装破裂险 11.锈损险
特别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 Risk)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拒收险 5.黄曲霉素险 6.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特殊附加险(Specific Additional Risk) 1.海运货物战争险 2.罢工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