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定
一报检员注册须由在上海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登记的报检单位提出申请;
二申请注册的报检员必须是申请单位的正式员工(确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报检员资格证》
三取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由两个单位同时申请报检员注册;
四报检员更换单位的须由原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后,由新单位重新办理报检员注册的申请;
五代理报检单位(31009…..)申请报检员注册,其拟任报检员必须是单位基本信息中的已有人员,新进人员需办理注册的,须先办理单位信息更改,在报检员资格证人员信息栏中进行增加;
六报检员注册申请采取先企业网络予申请、后柜台申请的方式
二、网络予申请程序
一登陆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
二选择“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申请(企业用户)”;
三点击“已注册单位”,输入“报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报检单位登记号”;
四选择“报检员注册申请”
五填写报检员注册登记信息,完成填写点击“保存申请”;
6、点击右上角“打印”,打印《报检员注册申请书》(打印功能须安装PDF软件)。
三、柜台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报检员注册申请书》;
2、《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4、报检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正本);
5、大二寸免冠彩照2张。
二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