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报委托书;
2. 贸易合同;
3. 发票;
4. 装箱单;
5. 船公司或船务代理的放货提单(D/O);
6. 许可证/配额证(对国家配额商品);
7. 原产地证;
8. 经营单位与收货单位之间的协议(进口单位和收货单位不一致时);
9. 重量证、质量证卫检证(对某些货类);
10.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注:
1. 对特种车辆、废纸废钢等类货物、木板材、特种钢材、化工品等还要根据
海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2.以FOB 价进口的货物,要提供运费发票和保险费发票.
3.以C&F价进口的货物,要提供保险费发票.
出口货:
1.代理报委托书;
2.贸易合同;
3.发票;
4.装箱单或重量证;
5.许可证/配额证(对国家配额商品);
6.原产地证、商检证、卫检证(对某些货类);
7.散杂货:装货单(SHIPPING ORDER)集装箱:集装箱托运单(六联单);
8.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报检、报验所需单证文件:
进口货:
1.代理报验委托书;
2.贸易合同;
3.发票;
4.装箱单装箱单(散杂货);
5.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出口货:
1. 代理报验委托书;
2. 贸易合同;
3. 发票;
4. 原产地证、重量证、质量证。
5.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注: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需要提供加工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