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2、 销项税=销售额*率
3、 视销征税无销额,(1)当月类平均;(2)最近类货平均,(3)组税价=成本*(1+成利率)
4、 征增税及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1-消率)
4、含税额换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率 (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征率(小规模)
5、 购农销农品,或向小纳人购农品:
准扣的进税=买价*扣率(13%)
6、 一般纳人外购货物付的运费
准扣的进税=运费*扣除率
**随运付的装卸、保费不扣
7、 小纳人纳额=销项额*征率(6%或4%)
**不扣进额
8、 小纳人不含税销额=含额/(1+征率)
9、 自来水公司销水(6%)
不含税销额=发票额*(1+征率)
二、 进口货
1、 组税价=关税完价+关税+消税
2、 纳额=组税价*税率
三、 出口货物退(免)税
1、“免、抵、退”计算方法(指生产企自营委外贸代出口自产)
(1)纳额=内销销税-(进税-免抵退税不免、抵税)
(2)免抵退税= FOB *外汇RMB牌价*退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 FOB :出口货物离岸价。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原料价*退税率
免税购原料=国内购免原料+进料加工免税进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税价=到岸价+关、消税
(3)应退税和免抵税
A、 如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期末留抵税
免抵税=免抵退税-应退税
B、 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免抵退税
免抵税=0
***期末留抵税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定。
(4)免抵退税不得免和抵税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税= FOB *外汇RMB牌价*(出口征率-出口退率)-免抵退税不免抵税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进原料价*(出口征率-出口货物退率)
2、 先征后退
(1) 外贸及外贸制度工贸企购货出口,出口增税免;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算退税还外贸,征、退税差计企业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购不含增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 外贸企购小纳人出货口增税退税规定:
A、从小纳人购并持普通发票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销售出口货入免,退还出口货进税
退税=[发票列(含税)销额]/(1+征率)*6%或5%
B、 从小纳人购代开的增税发票的出口货:
退税=增税发票金额*6%或5%。
C、 外企托生企加工出口货的退税规定:
原辅料退税=国内原辅料增税发票进项*原辅料退税率
消费税
一、 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率(适:卷烟、粮食及薯类白酒)
4、卷烟从价定率
某牌格卷烟核定价=该牌格卷烟零售/(1+35%)
5、 换生产消费料,入股、抵债应税品
纳税人同类应税品的最高销售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6、准扣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
已纳税=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 适用率
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期初存买价+购进买价-期末存买价
7、产销达低污小轿越野小客减30%的消税
应征税=法定率计消税*(1-30%)
8、自产用没同类
组税价=(成本+利润)/(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利润=成本*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给)
二、委托加工
1、没同类
组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2、应税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连续生产
准扣委加的应税品已纳税=期初存已纳税+收回的委加已纳税-期末存委加已纳税
二、 进口
1、从价定率
组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率)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
2、 从量定额
应纳税=应税量*单位额
3、混合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应税消量*单位额
***本节税除国务院令不得减免。
四 、出口
1、 出口免并退
适用:出口经营权外贸购进消品出口,及外贸受他外贸委代出口。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代理出口不退(免)。与增一致。
2、免但不退
出口经营权生产自营或委外贸代出口,不办退。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不退指免征的消税消品出口已不含消税,无须退。与增别:消税在生产环征及免,增是道道征。
2、 不免不退
3、 商贸
4、 退税额
(1)从价定率:应退税=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退税=出口数量*单位额
营业税
1、 纳人供劳务转无资售不动价低无正由,按下法核营业额:
(1)同类劳务销同类不动平均价;
(2)最近同类劳务或销同类不动平均价定:
组税格=营本或工程本*(1+成润率)/(1-营率)
成润率省自治区辖市府属地税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城建纳税人的纳额三税“税和”定。
纳额=纳人实缴增消营三税和*适用税率
**市区7%;县城镇5%;非:1%。
2、 教育费附加
(1) 一般
附加=(增消营税)*征率
*率:3%。
(2) 卷烟和烟叶生产单位
附加=(增消税)*征率*50%
关税
1、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完税价= 海关 审货原进口价*[1-申补税实用月/(监年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