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SHIPPER是我公司,CONSIGNEE是TO ORDER 或者是 TO ORDER OF SHIPPER时,就需要对提单背书。
这时,你司作为收获人,任何形式的提单都是需要背书后提货的。没有收获人背书过的提单,不能换单提货。
作为相应的发货方,如果在运单上的CONSIGNEE里写明贵司的名称,则发获方可不背书,你司只要盖背书章也可提货。
如果发货方在CONSIGNEE里打的是TO ORDER字样,则需要对提单进行背书,你司只需取一份含有对方背书章的正本提单,再加上自己公司的收获背书章,就可提货。
若CONSIGNEE里打的是TO ORDER字样,发货方也可不背书,但这样你司必须同时取得三份正本提单,都盖上你司的收货背书章才能提货。